证言 证人:两次打水都感觉有怪味
在法庭上,检方出具了多份证人证言。
王女士称,9月23日晚上11时30分许,她到水房打水,回到办公室后,闻到水里有刺鼻怪味,她没多想就把水倒了。她以为杯子有味,又去接水,发现是水里散发出的味道,就倒了没喝。
保安侯某说,24日凌晨3时,他上夜班时,拿暖瓶打水,灌水的时候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像是敌敌畏。当时他没多想,打完水回值班室,倒水的时候,水里的刺激性气味特别呛,他觉得不对劲儿,于是就拨打了安保部部长于某的电话。
于某得知此事后安排保安看护现场并于早晨报警。经法医毒化检验,提取的水样含有敌敌畏成分。
警方调查发现确定孟庆宇有重大作案嫌疑。
孟庆宇起初不承认自己下毒,后来才承认投毒的事实。
对话 不满收入低 酒后泄愤投毒
公诉人:为什么投毒?
孟庆宇:泄愤。
公诉人:你心里有什么不满?
孟庆宇:我负责后勤,种花草、保洁、管理宿舍等,工作特别繁琐,挣钱还少,单位涉及升迁、涨工资,跟领导有亲属关系的就可以,像我这样没有关系的就很难,所以心里一直特别不满。说白了,就是付出太多,回报太少。我每月工资3400元,别的部门大概是4000元左右。
我女儿2岁,妻子没工作,就指着我一个人挣钱,我生活压力特别大,就是想发泄一下不满,当时公司有人骂人,发牢骚,我听着也特别烦,所以一时冲动。
公诉人:你知道后果吗?
孟庆宇:因为敌敌畏味道特别大,我把半瓶都倒进去了,我觉得应该没人会喝这水。
我没什么文化,不懂法,一开始觉得这只是一个恶作剧,现在我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了,我愿意配合工作,接受对我的处理。
怕丢工作 刚见警察未说真话
公诉人:当天你都干什么了?
孟庆宇:我和几个同事在一个小饭馆里喝酒,我喝了三两白酒,晚上9点多到宿舍,我自己又喝了一瓶啤酒,当时越想越烦,特别冲动,想搞一个恶作剧,就去库房拿了一瓶敌敌畏,里面大概有半瓶,就去了新宿舍楼。
我拿着敌敌畏去了洗漱间,看周围没人,就把敌敌畏倒进储水罐里,倒了80%,瓶里还剩一点,我把瓶子扔在饮水机旁边的垃圾桶里,把储水罐的盖子盖上,就回宿舍睡觉了。第二天早晨起来8点多,警察来了。
公诉人:第一次民警找你为何没说真话?
孟庆宇:我当时害怕,有顾虑,我害怕失去工作,所以就没讲实话。
公诉人:敌敌畏是干什么用的?
孟庆宇:平时灭苍蝇用的,是公司采购的,有四箱,每箱20瓶,一箱打开了,剩多少瓶不知道。
律师说案
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
是因危害公共安全
同样是在饮水机投毒,复旦大学投毒案被告人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两者虽都是投毒,但罪名不一样,《法制晚报》记者采访了律师蒋照军,就此进行解释。
蒋照军说,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投毒会造成对公共安全的破坏,而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故意杀人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投放危险物质罪侵犯公共安全,即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包括特定多数人和不特定多数人。故意杀人罪侵犯他人生命权利,是对他人生命的终结。两者存在交叉情况。
蒋照军说,从复旦投毒案一审判决来看,被告人存在杀人故意。本案中,被告人孟庆宇投放敌敌畏时,觉得味道刺鼻别人不可能喝,其在主观上没有杀人故意,但其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