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让衣衫褴褛的精神病女人影响自己发廊生意,发廊女老板便给一名流浪汉10元钱,让他将在发廊门前碍事的精神病女人移到别处。不料,这个流浪汉得钱后就此将女病人抛到了江中淹死,最近发生在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的这起案件令人叹息。
2010年6月8日,广西钦州市灵山县辖区的烟墩镇三联桥底江中发现了一具女尸,灵山县警方通过现场勘查和缜密侦查,在人们看似一起平常的溺水死亡事件中找到了故意杀人案件的端倪——
江中惊现女尸
6月8日下午16时许,灵山县公安局烟墩派出所突然接到辖区烟墩镇古榕村委会塘头村村民宁某的报案,他在该镇三联桥底江中发现了其长期患精神病的妻子梁某的尸体。
接到死者家属的报案后,烟墩派出所教导员檀文赓立即带领民警驱车赶赴现场开展尸体打捞与辨认核实尸源工作。同时,檀文赓迅速将辖区发现女尸的情况向灵山县公安局领导和刑侦大队报告。
接到报告后,灵山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副县长、县公安局长苏能帅、副政委罗诚和刑侦大队大队长农立宪迅速带领刑侦大队侦查及技术民警前往三十多公里外的案发现场开展调查工作。
溺水死亡事出蹊跷
经过警方的辨认核查证实,死者梁某,女,40岁,烟墩镇江西坪街人,有间歇性精神病史,生前是烟墩镇古榕村村民宁某的妻子。同时,经灵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法医对尸体进行检验,尸体无明显的被害的痕迹,初步认定死者系溺水死亡。
在人们看似一起溺水死亡事件中,灵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侦查民警并没有停止深入侦查、查明真相的脚步。现场的案情分析会上,分管刑侦工作的副政委罗诚和刑侦大队大队长农立宪提出了这起溺水死亡事件背后的种种疑点:一是死者梁某虽然有间歇性精神病史,但从她日常表现和生活起居的规律来看,她一直没有自杀的历史;二是她的间歇性精神病没有发作时,有着其丈夫看管着,她不会自己因有什么想不开的事情而去跳江自杀。因此,梁某的溺水 死亡不能排除他杀的可能,
那么,梁某到底是怎么样被造成溺水死亡呢?农立宪立即带着刑侦大队的民警走街串户,尽快调查死者梁某溺水死亡的真正原因。
命案终于露出端倪
在深入细致的走访中,警方很快得到知情群众的反映:案发当天,死者梁某突然精神病发作,跌倒在烟墩镇街上某发廊的门前。此时精神病发作的梁某衣着褴褛,满脸龌龊,口中胡言乱语,接着,便躺在发廊的门前死活都不起来。为此,这家发廊的老女板很是生气,多次在发廊的门前骂梁某,叫她离开发廊,可一直劝不动。好像后来她叫了一个年轻的流浪人把梁某给弄走了。
果然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溺水死亡事件,梁某被他人所害的命案终于露出了端倪。民警经过详细的调查,初步锁定了烟墩镇某发廊的老板唐涓(化名)和那隆镇思法村委会一队太杨村的流浪人员陈愣(化名)有重大作案嫌疑。
酿成恶果后悔莫及
当天下午17时许,唐涓和陈愣被警方“请进”了烟墩派出所。
在办案民警充分的事实证据和法律政策的攻心之下,犯罪嫌疑人唐涓如实供述了事件经过。在案发当天,烟墩镇江西坪街有间歇性精神病史的女人梁某在其经营的发廊门前跌倒,接着,梁某胡言乱语,还随地捡地上的脏食物吃,由于梁某衣着褴褛,满脸龌龊,引来了不少围观的群众,个别闹恶作剧的人还有意戏弄梁某寻开心。由于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让这家发廊的老板唐涓很不高兴,为了不影响其发廊的生意,于是,唐涓找来了经常在烟墩镇街上专门捡垃圾吃、平时愣头愣脑的流浪人员陈愣帮忙,给了他10元钱,让他将在发廊门前碍事的梁某移到别的地方去。不料,这个陈愣见得了钱,就此将梁某抛到了三联江中,以致使得不熟水性的梁某在江中被淹至死。
真相大白,唐涓、陈愣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对他们所造成的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晚 灵山县警方对他们执行了刑事拘留。面对双手被铐上铮亮的手铐,唐涓、陈愣两名犯罪嫌疑人后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