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副业违规的具体情形,除了“挂证”取酬、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规兼职揽私活外,借“理财”名义违规圈钱和其它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都是碰不得的“红线”。
一旦越线,就将面临处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6条规定,公职人员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腐败往往从“破纪”和违规开始。哪怕副业和职权只有一丝隐性关联,都可能成为腐败缺口。因此,规范公职人员搞副业,不是捆住手脚,而是防止公权力乱用,让大家干干净净做事。
当然,合规的副业不仅可以搞,也被社会认可。
这方面有不少事例:在四川遂宁市船山区,某单位从事纪检工作的孙某每天下班后送外卖3小时,一天赚100多元。他的单位此前下发了公职人员可做副业的通知,他提前跟单位报备,没影响工作,被网友点赞;嘉兴某机关干部徐某,靠笔杆子赚钱,多年来在报刊发表散文、评论等,赚了15万元稿费,并全部按规定申报,既发挥了特长,又不违规。
还有不少副业,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做——自媒体运营,通过流量分成或广告合作获得收入;专业技能服务,可接家电维修、设计、编程、PPT制作等;健身、培训教练,有相关资质可线上线下开设课程;农产品种植或养殖,日常销售农产品等。
但要注意的是,从事这些副业要把好“三关”。
第一关报备,干啥副业、啥时候干、钱从哪来,得提前向单位报备,不影响本职工作。这既是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又是保护。比如,台州市鼓励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但要求申请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关利益,不能干和本职工作沾边的事,相关资源、服务对象也需与工作职责无关联,同时按规申报收入。
第三关时间,上班时间绝对不能干副业,也要避免因疲劳或时间冲突引发纪律问题。
有专家表示,身为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必须优先,主业是为百姓服务,副业只能是锦上添花,不能本末倒置。公职人员在守住底线、不辜负群众信任的基础上,合规搞副业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