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需明确发放规则
根据多年从业经验,北京市嘉昊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可心告诉记者,除年终奖、业绩提成外,劳动者在离职时还常遇到未休年休假、没拿到加班费、未缴纳社保等权益纠纷。
“如果劳动者在离职时认为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主张权益。”孙可心建议,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者在工作中可注重保留相关文件、图片、音视频等证据,以免维权时毫无抓手。
娄宇也提醒劳动者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之前的年终奖、业绩提成、加班费等发放记录和计算规则。此外,为节约维权成本,建议劳动者在这些钱款发放完毕后再离职。
“要预防离职时的年终奖等纠纷的发生,用人单位需通过劳动合同或企业规章制度等,明确发放规则。企业要认识到年终奖等是一种薪酬形态,因此并非不想给就不给。企业要对自身经营状况建立合理的长效支付制度,避免上述奖励超越支付能力导致无法支付。”沈建峰说。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田思路认为,为避免员工在离职时产生权益纠纷,用人单位在制定员工年终奖、业绩提成等重要奖金的发放规则时,应强调员工离职这一特殊情况,让员工产生明确预期。
“建议用人单位从公平合理的原则出发,围绕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在岗时间、业绩完成度、考勤等实质要件进行综合认定,而非将员工是否仍在岗作为排他的决定性标准。在制定规则时,要保证程序的规范和透明。”田思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