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网络辟谣优秀作品展播 │流量诚可贵,守法价更高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11-05 17:16   

造谣抹黑他人名誉

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因矛盾纠纷或博取流量,在网络上捏造他人“出轨”“老赖”等虚假事实,或恶意P图、编造聊天记录进行传播,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影响的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原标题:北京市网络辟谣优秀作品展播 │流量诚可贵,守法价更高)
来源:  作者: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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