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丨带薪休假,“贵”在落实!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3-31 07:23   

不能休年假的人数要严格控制

如何把握这个“度”?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审核中心副主任 李颖:关于不能休年假的人数,我们并没有设置一个具体的比例。

首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本身就有明确规定:职工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的,单位应当支付其三倍工资。在机关事业单位,不能休假的人必须写明理由,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

所以,我们想通过这种方式,用流程倒逼休假——让休假变得容易,让不休假变得“麻烦”。最终目的,就是鼓励大家应休尽休、休满休足。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施行18年

为何今天还需要在观念上凝聚共识?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沈建峰:我们能看到,在实践中,休假落实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劳动者不愿意休假——有的是担心企业会“穿小鞋”,有的认为奉献、贡献是劳动者最重要的品格,好像休假就与这种品格相悖。但事实上,我们应该改变这样的观念:不休假,不一定就等于在做贡献。

目前来看,随着科技发展,我们越来越强调创新创造,提高劳动的质效,可能比在那里“磨时间”更有意义。

所以,我们今天要倡导的是:爱劳动,还要会劳动、懂劳动。只有按照这个逻辑,劳动者才能更好地做出贡献,而不是通过“不休假”来证明自己在做贡献。

在“投资于人”的背景下

如何理解休假的价值?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沈建峰:我认为,我们积极推动带薪休假落实,实际上正是践行“投资于人”这一重要要求的具体体现。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

第一,带薪休假的特点就是:领着工资,但不再工作。这让劳动者有时间去休息、去休闲,去享受工作和劳动的成果,让人有了更多发展的可能性和机会。

第二,带薪休假能让劳动者回归家庭生活,与家人团聚。它在一定程度上对解决少子化、老龄化问题具有积极意义。

第三,在休假期间,人们有时间去学习、去提升、去提高技能,实现人本身的增长和提高。

(原标题:新闻1+1丨带薪休假,“贵”在落实!)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  编辑:陈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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