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3-19 07:39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未成年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需求及程度不断提升。从司法实践看,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涵盖婚姻家庭、继承、侵权、合同等众多案由,覆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生活等方方面面,与未成年人切身利益,尤其是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成长环境、物质保障甚至情感支持息息相关。

最高人民法院3月18日发布《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这是最高法第一次专门针对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工作制发的司法文件。《指引》有哪些主要内容?针对抚养权认定、网络权益保护等问题,《指引》厘清了哪些裁判规则?

明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最高法此次发布的《指引》共分为总则、案件受理、审理与裁判、延伸工作、执行与回访五个部分,总计39条。《指引》首先明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是案件处理的核心原则,要求案件审理全过程以未成年人合法利益为首要考量。

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 蔡金芳:《指引》要求在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利益、安全利益、情感利益、财产利益和发展利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注重人文关怀,依法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全面、综合保护。

强调从源头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指引》提出强化违法犯罪预防理念,强调通过案件审理发现隐患并积极干预,努力从源头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蔡金芳:有针对性地就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网络沉迷、远离毒品、防范学生欺凌等予以指导宣传,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风险防范。对出现不良行为等违法犯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引导,做实家庭教育指导,尽力化解和消除可能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各种消极因素。

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和优先保护

此外,《指引》明确开辟绿色通道、跨部门协同联动等工作要求,全面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和优先保护。

从立案、受理到执行回访,《指引》对各环节重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立案阶段聚焦未成年人如何参与诉讼,厘清法定代理人缺失、推诿代理等特殊情形的处理路径,保障诉讼程序顺利推进。

最高法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 于蒙:比如,未成年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法院指定,谁来担任法定代理人,在指定时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参考监护顺序、与未成年人生活、情感联系的密切程度及诉讼能力、意愿、道德品行等因素指定。比如,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被起诉的,指引规定,未成年人和他的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原标题:一文读懂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
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作者:  编辑:陈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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