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子遇到俩房东,他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
本报讯刚搬进新租的房子,正忙着收拾东西的时候,却有位素不相识的房东找上门。昨日下午,租房的长春市民邵先生才发现自己被骗租了转租房,租给他房子的人只凭着交给房东1000元押金就将钥匙骗到手,然后办理了房照、身份证等假证件,以房东的名义将房子租给邵先生,收取了5700元钱。目前,受骗当事人均已到派出所报案。
真房东找上门才发现被骗邵先生和朋友来自成都,由于之前租的房子到期了,邵先生17日在树勋街附近看到了张贴的租房广告。他电话联系后,并于当天前去看了房。
邵先生说,电话那边的房东叫王起峰,当时称有事在外地,便让他的亲戚张涛出面,带着他们去看了房子,并代签了租房协议。由于张涛提供了王起峰的身份证、房照,这些自然而然地让邵先生顺利签了租房协议,并支付了半年的房租5700元,平均每月950元。
由于屋里没有床,当时王起峰答应第二天给他们送床,可第二天,王起峰的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虽然电话打不通了,但房钥匙在他们手上,20日5点多,邵先生按照原计划搬了进来。然而就在当天下午,他们正忙着收拾东西时,真正的房东找上门了,并且要求邵先生等人立即搬走。
交完押金租户没影了
据了解,房东将房子登记在附近的一家中介进行出租,15日的时候,一名叫王起峰的人在中介看房后,与房东见面初步达成了口头协议,并支付给房东1000元钱,以放东西为由,从房东手中获取了钥匙。同时还问了房东的详细地址。当时承诺25日签合同,之后就一直没消息,于是房东每天都到房子去看,有没有人搬进来,直到昨日遇到了邵先生才知道,原来租房那人又将房子转租给了别人。
出现这种情况后,邵先生和房东等人都到派出所报了案,同时中介的负责人赶到现场。邵先生说,从始至终没有见过王起峰,只是见过身份证上的照片,后来经查实,并没有这个人。房东和中介的人虽然见过王起峰,但却没见过身份证。所以终究是不是一个人还需调查。
律师说法
与承租人签的租赁合同无效
据相关法律从业人员介绍,我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要转租房屋,必须经有权的出租人即房主同意。像邵先生这种情况,在承租人与其签订租赁合同时,房主对于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他人的行为并不同意,因此邵先生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从法律上讲是一份不生效合同。所以邵先生如果不想搬走只能重新与房主签订租赁合同。对于邵先生已交的租金等损失,只能要求承租人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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