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称,河南周口市烟草公司利用“分身术、障眼法”,蒙过了直属上级河南省烟草公司和河南省纪委两道关卡,违规采购了一批超标车辆,配备给公司干部使用。
2011年,全国开展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出台了公务用车配备的标准,价格是18万以下,排量1.8升以下,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双18。媒体调查发现,周口市烟草公司花了600多万采购了39辆新车,其中一批1.8T排量的帕萨特价格超标,排量2 .0的荣威则是排量超标。并且,这家国企还通过分开小面额发票,对价格超标车辆进行“人为降价”方便上车牌,让违规行为在各个环节更加“圆满”。
在这起违规僭购公车的事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当事方周口市烟草公司相关负责人的“理直气壮”:他们认为,这批公车是花的600多万元是本单位自己出的,“不需要拨钱,我们有钱”,“企业配车就是应该比党政机关高一点”,而且还振振有辞地认为,“我们只是申报,他们(上级)不批我们不可能买到。”
显然,下级部门将“皮球”踢到了上级监管部门。对此,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河南省烟草公司,一方面言之凿凿地表示本单位在执行“双18”标准,一方面又语焉不详地不肯正面回应下属单位的购车是否属于超标,仅表示正在和地方纪委沟通;河南省纪委的回应则更干脆:“烟草是中央垂直单位,他们从上到下内部有一套公车的配备标准。周口公司经过了省公司的同意才报来的。”言下之意是他们管不着烟草公司,所谓的购车监管也就是走个过场。
结果,就在这种“按规定谁都能管,实际上谁都没管”的过程中,一出超标采购大量公车的闹剧公然上演,所谓种种约束性规定,顿成废纸一堆。
其实,周口市烟草公司超标采购公车这样的事例,在现实中屡屡出现。不仅是明令禁止的超标公车,还有一些规定不那么详细的电脑、办公用品等等,某省还曾经发生过采购价值2000多元的苹果iTouch做U盘的“笑话”。归根到底,“花公家的钱不心疼”,而对于公款采购中的失控行为,某些监管部门单位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得罪人。
笔者认为,要防止浪费公款的“硕鼠”横行,加强体制内监管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还要加强对“监管者”的监督,这就需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体系,使公款使用更趋阳光化、透明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