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市民范先生购买光明牌“小小光明宝宝奶酪(宝宝杯)”,发现配料中含有卫生部规定禁放的乳矿物盐,遂致电光明乳业反映此事。9月17日下午,光明乳业公关部张女士称,此款食品没有安全问题,但为防现有的包装盒让消费者误解,9月初,此款食品于全国范围内下架,将更换包装后于10月底重新上市(9月18日《京华时报》)。
今年6月份,有媒体曝出光明牛奶“优倍”质量问题,最近两个月曝出鲜奶酸败等问题。如今,光 明“宝宝奶酪”被指含禁放物在全国下架。作为一家乳业巨头、上市公司,光明产品的种种质量问题让公众大跌眼镜。
让人忧虑的不仅是产品问题,还有光明乳业的处置态度。早在2009年,卫生部就公告乳矿物盐的“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而光明乳业生产的“宝宝奶酪”不仅含有乳矿物盐,反而认为此款食品没有安全问题。试问:含有乳矿物盐的食品,安全性是卫生部规定说了算,还是企业说了算?仅换个包装盒,新包装盒上去掉乳矿物盐就可以吗?
此款食品在全国范围内下架,恐怕不仅是换包装,有可能会修改配方,去掉乳矿物盐。但嘴上却不想承认产品问题。问题是,企业的信誉是靠产品质量来维系的,而不是靠嘴巴来维系的。即使嘴上掩饰产品质量,也会被公众识破。专家称,乳矿物盐属于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安全性未知。这就是说,此款食品是否安全是未知的。企业凭什么说此款食品没有安全问题?
而且,光明乳业质量部人士称,此款食品配方的确定时间早于2009年,“食品配方确定后,很少轻易改动”,故2009年至今,配料中一直含有乳矿物盐。也就是说,在卫生部规定出台之前企业就已经确定了产品配方,即使国家有新的规定,企业配方也很少轻易改动。这是不是一种行业“潜规则”?这种“潜规则”难道比国家规定还“牛”?值得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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