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受资助的贫困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这原本是一件好事。可是宿州市萧县扶贫办最近在网上公布一些贫困生信息,却引起了误解,并让被公布的贫困生直呼“接受不了”。原来,他们不仅公布了学生的身份信息,还将学生父母的姓名、银行卡号甚至是手机号码一同晒出来了。(9月14日中安在线)
萧县扶贫办专门针对贫困大学生开展资助活动,以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但再好的初衷,也该注 重“程序正义”。过往多个事实证明,为了避免家庭贫困暴露于公众视线下的尴尬,一些家境不好的学生宁愿四处举债,也不愿意接受社会或政府的资助——他们像保护“隐私”一样保护着自己的“贫困”,惟恐因为贫困曝光而成为大家眼中的“另类”。
很遗憾,萧县在帮助贫困学生时依然没有意识到“贫困”也是一种隐私,不但将贫困学生的相关信息公之于众,连其父母的诸多信息都未能逃脱,搞得“地球人都知道”,难怪很多贫困生直呼“受不了”——此举虽在一定程度上救了大学生的贫,却又很容易伤了他们的心。在笔者看来,当地如此不照顾被资助者的感受,至少折射出两个问题:
一是缺乏换位思考的意识。一份首都高校贫困大学生状况调查资料表明,有60%的贫困生因贫困而感到羞愧难当,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处境;42.2%的贫困生不愿在因特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开求助……由此可见,“贫困”不仅代表物质上的匮乏,更可能意味着贫困者心理上的弱势。此语境下,如果我们在资助贫困者时不照顾后者的处境和心理,而抱着一种居高临下、甚至炫耀的态度向人们展示自己的善举,必然让被资助者因背上贫困标签而更加不自在。
二是缺乏保护隐私的意识。上面说过,很多大学生将“贫困”视为一种隐私,不愿意过多人知道这一信息,基于此,被资助者的“贫困信息”只要职能部门掌握便可以,大可不必非让他们在千万双灼热的目光下接受“恩赐”。虽然当地有关部门称此举“是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但在未经得他人同意的前提下,自行公布被资助者乃至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等诸多信息的做法,往重了说甚至涉嫌违法,因为《侵权责任法》规定,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可归入侵犯公民隐私权。值得欣慰的是,当地扶贫办也认为此举不妥,并表示将修改后重新公示。
关怀帮助弱势群体是政府部门的责任,要真正尽到这种责任,把好事做好,就要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贫困”也是公民的隐私权的意识,采取人性化操作,这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