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清有多久没在书店里买过书了。每次看上什么书后,总先去网上查查,找家折扣最低的网站,再下订单。运气好时,邮费都免了;运气不好,算上邮费,总价也比书店便宜。很多人应该和我一样,都这样买书。
现在,便宜事马上要被终结了。新闻里说,《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近日出台,该规定明确规定不得低价倾销新书。对出版一年内的新书,进入零售市场时,须按图书标定实价销售,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时,最多享受不低于8.5折的优惠。(新民网1月10日报道)
噩耗。不仅对于普通读者,对文化的传承也是。这绝非耸人听闻。2005年,市场研究公司AC尼尔森的研究数据就显示,63%的中国网民曾在网上购物,最受 欢迎的是书籍。而且比例是全球最高的。这么多人网上购书看重的是什么?低价和方便。所以2008,北京新华书店联手北京图书大厦、王府井书店、中关村图书大厦等7家书店开通北发图书网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网上低价卖书是为了适应人们购买习惯的变化。
没人统计过,在有这些低价售书网站前后,图书的销售量有多大变化,但很多想读书的人被实体书店图书的高价推向网络,却是不争的事实。网站的低价书,给了读者一个亲近这些文化载体的机会,也让这些承载着文化的载体,得以更广泛地完成传播功能。而现在,一个规则的出台,极可能又因图书的高价,将大量读者推离图书阅读,并转向更低层次的电视、网络文化,这对文化的传承不能不说是个悲哀。
要知道,文化从来就不是因牟利而生的,两千年前的四书五经这些书籍经典,哪一个是为了出版谋利?现在,我们也绝不能因利之名,而将文化的出版垄断于高价之中。
网上低价售书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规范。而按法律规定,只要书的售价没有低于成本价,那如何定价就是自主行为,不论是政府还是行业协会,都不应当随意干涉。倒是强行规定不低于8.5折的优惠,怎么看都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至于结算还款环节的拖沓和出版社的风险,对于处于市场经济中的经营主体来说,这是一个拥有自主经营权的企业应该承担的经营风险,相关部门可以对结算还款周期予以规范,但不能以此作为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借口。
一个不得低于8.5折的规定,不仅是对文化传播的损害,也是对市场经济行为的干涉,还是谨慎推行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