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记者 刘斯会 如新员工之死归罪经销商是否有更深原因扑朔迷离 编者按:前有“权健”事件,后有“如新”事件,保健品市场再成舆论漩涡。“如新”事件归因经销商,是否果真如此,其中是否另有隐情,目前看,尚难以说清楚。 前有“权健”事件,后有“如新”事件,保健品市场江湖已然风声鹤唳。3月18日,媒体报道“女子感冒不就医喝如新果汁离世”事件刷爆朋友圈。 上述涉事企业为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新”),3月20日在官网上针对上述事件发布通报称,经公司内部调查,涉事经销商因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已对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 换句话说,将责任推给了经销商。昨日,《证券日报》记者电话联系如新有关负责人员,对方回复称,这事归如新北京负责人回应,但截至昨日晚间,记者未收到明确答复。 来自天眼查的信息显示,如新集团于1984年创立于美国犹他州普洛沃市,于1996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03年,如新集团正式进入中国市场。 员工之死 上述“女子感冒不就医喝如新果汁离世”引起争议的事件是指今年2月2日,北京女子林某由于严重肺部感染引发器官衰竭死亡。据其丈夫苏某称,一年多以来,林某的每次感冒、发烧都拒绝吃药或去医院,只是喝如新g3活能混合果汁饮料、吃如新产品,然后睡觉,“用这种方式来扛过感冒。” 林某的这种“有病不去看医生只喝如新果汁”的想法是受其导师影响,同时为了成为如新直销员,林某自己也购买不少如新公司的产品。 3月18日晚间,如新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对该事件的声明。如新表示,为了查明事实,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如新中国区总裁牵头,会同公司7大部门组成的专案小组并立即采取调查措施。目前正在积极与家属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多方了解详情,同时与北京分公司责任人员紧急沟通,抓紧核实事件的来龙去脉。如确有经销商存在不当指引或夸大宣传的行为,公司绝不推卸责任。 3月20日,如新在公司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女子感冒不就医喝如新果汁离世》媒体报道事宜的跟进通报,称对经销商的监督,教育和内部管理工作采取了7项专项措施,包括经公司内部调查,涉事经销商因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已对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