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记者 李铁柱 3月19日上午,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内正在审理一起被告人数众多、涉案罪名多的涉恶案件。庄严的国徽、呼啸的警车、充满智慧与较量的审判席,一切像往常一样按部就班的进行着。值庭法警在巡视时,发现旁听区内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正与被告人家属交谈。为保持安静、严肃的法庭秩序,值庭法警立即上前加以制止,细心的法警发现该名男子制服上佩戴的警号与警衔不符。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值庭法警迅速将其带离法庭,并对其进行详细询问。 该男子自称是武警包头支队退伍军人,退伍后分配到祁县公安局上班,系事业编制,还编造各种理由迟迟不予出示相关证件。 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值庭法警初步判断该男子涉嫌冒充人民警察,并在第一时间将现场情况向法警大队政委做了汇报。法警大队领导当即决定对该男子采取控制措施,并迅速联系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分局。 经公安机关核查,该男子身份是某学校保安,因其朋友是当天审理案件中的一名当事人,便冒充警察身份到榆次法院进行旁听。 据悉,涉事男子已被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分局作出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