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孟庆宇哭着说他很后悔 摄/法制晚报记者 曹博远
自称勤勤恳恳工作7年,但每次升迁都是别人,上有老,下有小,妻子没有工作,39岁的孟庆宇愤懑越积越多,一次酒后泄愤,将半瓶子敌敌畏倒进公司的饮水机里。好在公司保安发现异常,“有毒”饮水机被查封,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今天上午,被控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孟庆宇在通州法院受审。在法庭上,孟庆宇表示非常后悔,称并没想毒死人,只想引起领导重视,希望从轻处理。据悉,按照刑法规定,此罪名将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了解,上海市高院将于明天对复旦投毒案终审宣判,此前,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死刑。《法制晚报》记者发现,同样是在饮水机投毒,但罪名并不相同。
检方 被告人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
孟庆宇是通州人,事发前任北京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后勤部班长,主管后勤工作。
孟庆宇初中毕业,在北京市水泵厂工作,后水泵厂倒闭。
2007年,他到大红门肉类食品公司工作,先在食堂开车,2011年到后勤部担任班长至今。
检方指控,2014年9月23日23时许,孟庆宇为发泄心中不满,利用工作中管理敌敌畏等物品的便利条件,将从公司库房内取出的敌敌畏投放到通州区潞城镇的单位宿舍一层水房内的饮水机里,后被查获。
检方认为,孟庆宇的行为危害了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危害公共安全,应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记者了解,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现场 投毒人:后悔做了不该做的事
上午10时,身穿号服的孟庆宇被带进法庭。庭审中,他一直低着头,说话急速,反复说没想害人。
“我认罪,一切都认。我真的没想伤害人,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敌敌畏味特大,10米外都能闻到,所以不会有人喝,我就是想让领导重视我们部门,我知道自己错了,我知道自己不懂法,不知法,我错了。”带着哭腔,孟庆宇不停地说。
孟庆宇说,他们部门人少活多,工资又低,领导不重视。“我原本第二天想用敌敌畏灭卫生间里的苍蝇,但却做了不该做的事。”
他一再强调,自己曾经向上级领导反映过,但领导也没有解决。“我在培智学校上的小学,初中只上了一年,因为成绩太差辍学。我不懂法,不知法,我错了。”
最后陈述阶段,孟庆宇说,“出事后我每天都在自责,我活了30多年,我从来没有做过伤害人的事。我希望给我一次做人的机会。我不知道怎么对待那么长的刑期。”孟庆宇开始嚎啕大哭,旁听席上他的妻子也捂脸哭了起来。
孟庆宇的辩护人称其没有主观故意,智力有缺陷,因此希望法庭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公诉人反驳,因为保安发现没有造成严重损失,如果等第二天气味散尽有人喝了水就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所以孟庆宇的行为危害了不特定人群的安全,不应该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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