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抢劫深夜独行女子,为防止被害人报警还拍下裸照。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恶性抢劫案,被告人吕某壮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吕某壮,男,1995年12月出生,河南内乡人。
2014年7月上旬,被告人吕某壮与其堂哥吕某洋、范某赞(均另案处理)三人事先预谋准备开车抢劫单身夜行女,由吕某壮负责开车,吕某洋、范某赞负责实施抢劫行为。三人从宁波出发伺机寻找作案目标。7月11日0时许三人开车来到丽水市莲都区岩泉村池塘附近,发现独自行走的被害人杨某,强行将其掳进车里,并将其皮包内的6100元现金、一只三星手机及两只手表抢走。
期间,吕某洋和范某赞(另案处理)两人怕杨某会报警,便脱下其衣服拍摄裸照,威胁杨某不准报警。两人还用杨某的手机打给杨某父亲,称杨某在其手中要杨某的父亲拿钱来赎人。后来,三人到了温州苍南附近才将杨某放下车,开车逃离。接到电话后,杨某的父亲马上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14年7月31日,吕某壮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赔偿被害人杨某人民币902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吕某壮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女子夜间最好不要单独出门,出门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并及时向亲友报告行踪。单独乘车最好选择公交车或正规公司的出租车,一定不要乘坐黑车和摩的、电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