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鹤壁供电公司了解到,经调查核实,鹤壁供电公司对淇县供电公司员工酒后私自拉闸停电事件进行了严肃处理,涉事电管所长杨树森被撤职,相关责任人及主管领导也被追究责任。
11月2日,鹤壁市淇县供电公司朝歌供电所所长杨树森、员工王海笑等6人,在当地KTV个人消费时,与KTV人员发生纠纷,后供电所员工王海笑擅自对KTV用电客户停电,造成包括KTV在内的淇县299户用电客户停电,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正常生活。
事件发生后,鹤壁供电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调查处理。经调查,鹤壁供电公司认为,此次酒后拉闸停电事件中,相关供电人员行为已严重违反员工行为准则,遂根据规定,对责任单位朝歌供电所所长杨树森予以撤职、行政记大过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并扣发绩效奖金6个月;对主要责任人王海笑予以待岗、留用查看2年处分,扣发绩效奖金6个月;对次要责任人赵志超、王志鹏、赵增昌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扣发绩效奖金6个月,并取消赵志超预备党员资格;对事件参与者闫鹏予以警告处分,扣发绩效奖金2个月。
此外,鹤壁供电公司还对淇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及主管领导纪委书记通报批评,处罚款5000元;对责任单位朝歌供电所上级管理部门淇县供电公司乡镇供电所管理部主任、乡镇供电所管理党支部副书记警告处分,通报批评并扣发绩效奖金2个月。
鹤壁供电公司表示,因个别员工的不当行为,给客户的正常用电造成了不应有的影响,公司对此深表歉意。同时,公司将认真汲取此次事件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服务质量自查及整改提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