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11月3日东海大道造成6死43伤的大巴翻车事故调查结果公布:大巴驾驶员赵某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捡手机,突然遇到紧急情况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
日前,本报刊登“低头族驾驶员”边开车边玩手机威胁交通安全的稿件,稿件中关于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低头族驾驶员盲驾应入刑”的建议,引发读者热烈讨论,有人强烈支持,也有人表示质疑,但有一点大家一致同意:对于出租车、大巴、公交车及货车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营运车辆驾驶人,应当采取比交通法规更进一步的严厉措施,约束其边开车边使用手机的行为。
捡手机司机被刑拘
11月3日上午,赵某(男,40岁,上海人)驾驶隶属于上海巴士新联谊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牌号为“沪D23347”大型客车,由上海南浦大桥客运中心集散中心始发,计划运送乘客经洋山岛沈家湾客运中心搭乘班轮前往浙江省嵊泗县。
上午10时8分,当赵某驾车沿洋山岛东海大道最右侧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能源路西约300米处时,俯身捡拾掉落的手机,其间车辆向右偏离,碰擦道路右侧侧石后,赵某向左急打方向,造成车辆失控侧翻,6死43伤。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大客车存在超速违法行为,且大客车驾驶员及车上多数乘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未系安全带。目前,上海港公安局已对涉嫌交通肇事的驾驶人赵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营运车司机需严管
虽然尚不知赵某的手机当时为何掉落,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赵某在行驶过程中把手机妥善放置在口袋中,是不太可能掉落的。而把手机放在车内容易拿起的地方,正是许多“低头族司机”的习惯,因为去捡掉落手机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例比比皆是,只是这次代价尤为惨痛。
日前,本报刊发“低头族司机盲驾”的稿件,在文中引用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司机盲驾当入刑”的建议。通过本报《新民法谭》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mft2013),读者纷纷留言发表看法,有人认为“盲驾”应当入刑,有人则认为没有可操作性。
但是对于营运车辆驾驶员开车使用手机的行为,网友一致谴责。网友“KiKi”说,营运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关乎许多人的生命,边开车边用手机太不应该。相比私家车,营运车辆驾驶员的行为可以通过摄像头监控,取证更为容易,因此除交通法规约束外,营运车辆行业也应该出台更为严格的规定,约束驾驶员开车使用手机的行为。
“低头肇事”缺乏严规
目前,营运车辆行业对于驾驶员使用手机的行为,是否有相关规定加以约束?记者采访了几位出租车、公交车行业的管理人员。
公交车公司管理人员杨先生告诉记者,公司规定司机开车打手机属于严重违规,但对开车发短信、玩手机的行为没有规定,一旦发现会进行教育,但不会像打手机那样处理严格。另一家出租车公司的管理人员戴先生则表示,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每个车队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办法,特别是开车操作手机,在打车软件盛行的当下已经无法禁止,有种“法不责众”的感觉。
戴先生说,不仅是行业管理规定,连交通法规对于“低头族司机”的管理也是滞后的。交通法规只对开车“拨打接听”移动电话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条例,但对发消息、刷微博等智能手机的操作行为没有明文规定。虽然交警可参照“拨打接听电话”的相关规定对“低头族驾驶员”作出处罚,但在操作中因为取证难、执法难,几乎无人因此受罚。
戴先生表示,随着“低头族”肇事频繁发生,社会上对约束“低头族驾驶员”的呼声越来越多,营运车辆行业已对这一现象引起重视,将会出台更多有针对性和约束力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