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北京空气环境质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自今年4月11日起,外省、区、市载货汽车禁行六环路以内道路,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通行;自2015年1月1日起,北京将禁止外省、区、市黄标车进入该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等。
北京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7日联合发布《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指出从2014年4月11日起,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部分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并与新一轮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同步实施。
《通告》指出,每天6时至23时,北京市载货汽车的禁行范围由目前四环路(含)以内道路扩大为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每天6时至24时,外省、区、市载货汽车的禁行范围由目前的五环路(含)以内道路扩大为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同时,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通行。
另外,从2015年1月1日起,禁止外省、区、市黄标车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等。
《通告》还取消长期进京通行证。初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件有效期为7天,须到北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办理;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到北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有效期为5天的进京通行证件。
不过,《通告》指出,外省、区、市进京载客汽车的限行措施维持不变,即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外省、区、市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执行。
为确保北京市生产生活物资尤其是鲜活农产品运输不受影响,《通告》还规定,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继续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