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行乞人不乏年富力强者(资料图)
在街上遇到有人行乞,给钱还是不给?想必许多人都有过类似的纠结。英国莱斯特郡的警察告诉当地居民:不给!
据英国《每日邮报》11日报道,莱斯特警察提醒居民,有的乞丐也许比你还富有,有家有口,有工作有房产,街头行乞只是赚点外快的“副业”。最近,警察从街上带回20个乞丐,无一人是流浪汉,有个女人出来乞讨居然是为新厨房“筹钱”。
下了班去搞一项副业:行乞
“兼职行乞”现象已引起莱斯特郡警察的注意。《每日邮报》报道,这些人白天是衣着光鲜亮丽的上班族,下班后换上一身破旧行头,就变身成日赚上百英镑的街头乞丐。
警方说,他们有朝九晚五的工作,有家室,有房子,行乞只是为了增加每月收入。
警长艾德里安·安德伍德估算,在周五或周六,一些乞丐每晚可以讨到200英镑(1英镑约合人民币11.28元),这远远高于他们的工资。如果按每周两晚共400英镑来计算,除固定薪水外,他们每年额外收入是2.1万英镑,换算成人民币大约是23.69万元,而且还不用交税。安德伍德说:“我们接到一个情报,有个女乞丐总在自动取款机附近和商店门口讨钱,而她乞讨是为了给自己的公寓换个新厨房。”
警察打击“吃饱喝足去讨钱”
莱斯特警方说,越来越多的人转向乞讨来挨过经济衰退期。不过,在发现街头一些乞丐并非真的无家可归,并影响到当地人的生活、工作和购物后,警方开始采取打击行动。
当地警方对兼职乞丐采取的底线是“事不过三”,也就是“三振出局法”:初犯,给予书面警告一次,登记在案;再犯,继续给予警告处罚;累积三次,将被拘留和起诉。
警长安德伍德说:“很多好心人看到有人乞讨,就认为他们需要帮助。但如果他们知道这个人刚刚从公寓里走出来、有固定收入、吃饱喝足了上街要钱后,还会给钱吗 ? ”
莱斯特郡旅馆服务机构的负责人托妮·索妮说,他们将协助警方处理无家可归者的问题。她说:“有的确实是以乞讨为生,如果证实他们生活贫苦,我们会设法帮助他们。”
伦敦有些乞丐属于高收入人群
英国乞丐“挣钱多”已是由来已久的事实。
2006年,英国人平均工资是每小时5.35英镑,平均周工资为503英镑;根据英国税法,年收入超过4750英镑就必须交税,而超过3.1万英镑就要交将近40%的税。
英国威斯敏斯特在2007年公布的数据显示,伦敦一些富裕街区的乞丐,一天带回家大约300英镑,远远高于普通人的日薪。当地呼吁居民把钱给慈善机构或救助中心,而不是直接给乞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