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4月17日讯 (记者 祝梅 通讯员 路雄英) 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17日,638国道景宁青田县界至九龙段改建工程获颁全省首本国土空间规划许可意见。
该项目总投资超19亿元,路线全长18.2公里,是我省构建“西进武夷山、东出温州港、北连长三角、南接海西区”浙闽边界综合交通枢纽,推动景宁县域交通能级跃升的关键工程。
这也是全省首个享受重大改革红利的项目。按照原有规定,该项目因有0.0234公顷、3.4859公顷用地分别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须上报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今年3月5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对用地预审机制作出了根本性、优化性调整。
根据新规,该项目前期成熟,符合规划、空间位置落图,用地规模精准,可以不再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不再逐级上报至自然资源部,而是委托省级办理,实现许可意见“一证替代”,从而更高效地完成审批工作,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供更有力的要素保障。
此次全省首证颁发,标志着浙江在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许可制度、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方面迈出了关键性步伐。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浙江被列为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许可制度改革7个试点省份之一,承担着探索构建国土空间规划许可制度改革的重大使命。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创新建立了‘空间适配+国土空间准入许可综合论证’工作机制,还制定了许可意见审查办理工作规则,这些探索都为首本证书快速落地奠定了基础。”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项目此前已被纳入《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大项目清单且在“一张图”上落图落位,具备出具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许可意见的前提条件。
“对符合先行用地需求、急需建设的项目,也可以在规划许可意见中一并明确,为项目建设‘抢’出宝贵时间。”该负责人介绍,规划许可意见有效期为三年,为后续设计优化预留了空间,后续用地办理程序也进一步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