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1-23 08:22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5日在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陈金彪

各位代表:

我受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王浩主任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关键之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4+1”重要要求,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紧紧围绕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充分彰显人大制度优势,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常委会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认真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以实干实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31次,举办专题讲座14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和《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升政治站位、理论水平。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系统推进溯源溯史溯理研究,形成一批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溯源研究成果,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开展“重点+专项”调研课题26项,发挥省人大工作研究会作用,加强与党校、高校、社科机构合作,举办依法行使决定权理论研讨会,办好人大理论专刊,为依法有效履职提供有力支撑。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完善共同富裕省域法规体系,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新时代“千万工程”等重点领域监督,及时作出科技创新相关决定,组织服务加快建设创新浙江代表主题活动,举办“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专题研讨会,做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专题调研我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汇集在浙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1600余条建议,围绕建设创新浙江、融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形成“1总7专”调研报告,向省委提出9方面27条建议,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及“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为本次大会审查批准规划纲要打下扎实基础。

严格落实省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大事项都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完善省委交办任务落实机制,认真做好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保障和改善民生总体情况调研评估工作,为部署2026年全省总体工作特别是确定具体举措提供依据;完成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交付人大落实的任务。专题调研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浙委发〔2024〕16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保证省委部署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及时做好重要人事任免,确保中央和省委人事意图顺利实现。

(二)围绕中心依法行权,积极助推经济大省挑大梁

常委会立足职责定位,找准切入口、发力点,发挥人大优势作用,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为全国大局多作贡献。

助力经济稳中有进向新向好。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组织专题询问,针对公平竞争、政务服务、要素保障、创新支持等方面清单式提出17个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助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促进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审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以及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出台健全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审查批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拧紧政府债务“安全阀”。

助力加快建设创新浙江。与沪苏皖同步作出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及时固化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浙江首创经验,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效。在省级层面首次作出促进青年全面发展的决定,鼓励青年就业创业、积极参与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青年在科技创新中的骨干作用,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向省委提出加快发展人工智能的建议,推动出台相关政策举措;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人工智能立法调研,助推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三推两助’双岗建功,服务加快建设创新浙江”主题活动,收集意见建议4.2万条,形成问题清单3500多项、成果清单1300多项。围绕浙江先行先试发展新质生产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试点等方面,组织浙江代表团代表提出全团建议6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助力构建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跟踪监督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情况报告决议的执行情况,推动省政府出台中长期规划及实施意见,推进产投、创投、金融、文化传播和文化产业等平台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更好发挥国有资产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审议建筑业条例草案。检查职业教育法执行情况,开展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吸纳省纪委监委专项整治意见和审计厅专项审计结果,查找问题短板,提出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完善产教融合政策等23条意见。

助力打造高能级开放强省。围绕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海洋经济发展制度体系,制定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坚持陆海统筹、山海协作,在强港建设、开放合作等方面作出创制性规定。组织代表专题视察海洋经济发展情况。修改港口管理条例,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行政许可。跟踪监督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推动解决镇海石化物流码头改造等问题。审议开发区条例草案,发挥其招商引资主阵地、开放创新主平台作用。加强与友城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方议会的交流,审议我省与比利时西弗兰德省建立友好省关系的报告,组团出访埃及、尼日利亚等国家,接待外事团组13批198人次。

(三)维护保障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常委会坚持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价值取向,聚焦重大民生关切,依法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迈向共同富裕中有更多获得感。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工作情况监督,紧扣提升县城和中心镇承载能力、培育特色产业和产业平台、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等重点领域,深入查找“千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开展联组审议,推动48项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更好助推“强城”“兴村”“融合”。适应“两个转向”下浙江城市发展需求,率先制定城镇社区更新条例,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更新改造作出规定,保障“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化促进等法规,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立法调研。常委会领导牵头省级团组帮扶部分山区海岛县,组织“人大代表助力共富畲乡行”专题调研,指导代表助力“青年入乡”活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同发展。

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针对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不健全、急救机构设置不规范、职能不清晰等问题,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在患者送院选择、AED使用宣传、救护车高速公路通行费等方面作出创新规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监督残疾人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推动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优化全周期康复服务、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平等融合参与创造更好条件。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慈善法实施办法。组织人大代表专题视察中小学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情况,守护校园“舌尖上的安全”。

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修订旅游条例,对产业创新、产业协同、服务拓展、新业态培育等作出规定,保障“文化+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开展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前期工作,调研非遗法治保障情况,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出台档案条例,理顺工作机制,规范收集整理,加强开放利用,特别就档案信息化建设、民营企业档案、基层治理档案等作出规定,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

推动更高水平生态省建设。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年为契机,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实现省市县乡全覆盖,该项工作写入省委向党中央的专题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生态环境实现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协同治理,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推进工农业固体废物、电子商务包装物、医疗及危险废物处置更加严格规范。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制定河湖保护治理条例,要求保持河湖水域面积,维护河湖综合功能,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修订湿地保护条例,加强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细化湿地利用和生态补偿机制,保障生态安全。

(四)切实发挥职能优势,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

常委会用好法治之力,展现担当之为,确保地方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快打造各领域法治化实践典范。

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谋划“十五五”期间我省立法工作,及时对本届立法规划进行中期调整。出台立法论证、评估等工作规定,强化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的统筹把关,完善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机制,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实效。举办设区的市地方立法10周年系列活动,召开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部署任务举措,相关做法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作了交流。加强设区的市立法全链条指导,做好报批法规合法性审查,提升全省立法工作水平。

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贯彻修改后的监督法,修订我省监督条例,健全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机制。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开展满意度测评,固化工作闭环链条,推动建设高水平现代法治政府。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健全协同治理体系、拓展群众参与渠道等审议意见。监督刑罚执行情况,深入查找财产性判项关联机制、减刑和假释案件质效、社区矫正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修改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加强对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推动省法院、省检察院开展司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筑牢社会治理法治屏障。制定全国首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办法,及时将“96110”运行机制、异常账户监测处理等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该项立法得到中央领导批示肯定。针对当前笑气、替来他明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存在滥用问题,修改禁毒条例,进一步规范和保障禁毒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监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修改平安建设、公共数据、无线电管理等条例,织牢公共安全法治防护网。修改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参与指导村社换届工作,推动换届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度广度。认真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组织6次宪法宣誓仪式,开展国家宪法日、人大制度进校园宣讲等活动,发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宪法公园(广场)等宣传阵地作用,增强全社会的宪法观念和人大意识。组织外国地方议会议员和海外侨团走进人大,宣介人大制度优势。坚持立法与法治宣传教育并重,通过新闻发布会、贯彻实施会等形式,加大法规宣传解读力度。办好《浙江人大》杂志、微信公众号,加强新闻宣传策划,中央媒体两次来浙集中采访报道。做好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组织推荐工作,获奖数量位居省级人大前列。

(五)拓宽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渠道,持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实践

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丰富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主要渠道作用,助推加快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

常态化开展“两个联系”。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与列席代表座谈、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基层代表等做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浩等领导同志主持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基层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交办督办。密切代表与群众联系,一年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进站(点)接待群众7.7万余人次。拓宽群众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组织公民在代表联络站视频旁听常委会会议。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569件次,深化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活动。征求代表和群众对省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意见建议3.9万余条,强化分析研判,使人大工作更好察民情汇民意聚民智。

高质量做好议案建议工作。认真审议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1件议案,其中反电信网络诈骗、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等法规已审议通过。991件代表建议已按期办理并及时答复,刘捷省长等省政府领导带头领办的11件建议、主任会议确定的16件重点督办建议均已办理落实,有力推动了一批难点问题解决。出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指引,探索实行交办“双组长”协调机制,推动承办单位清单式逐一回应,确保代表建议高质量提出、高质量办理。

全周期服务保障代表履职。深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培训省人大代表220人次;首次举办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培训班,期间组织代表履职分享会,促进代表互学互鉴。持续推出“六个60”代表风采专栏,沉浸式讲好代表履职故事,全网阅读量超9800万。我省相关做法在全国人大学习贯彻实施代表法座谈会上作了交流。做好代表出缺补选和资格审查工作。保障在浙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视察调研等活动。

体系化推进基层民主实践。认真落实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基层实践的决定,召开全省经验交流会,部署“2342”实践路径。系统推进基层单元建设,新增一家“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财经工作基层联系点设区的市全覆盖;组织“一府一委两院”进站协商7500余次,每季度开展民情民意数据智能分析,形成专项报告供决策参考。丰富基层民主形式,开展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前期调研,总结推动民生微实事立办工作,制定全国首个公众参与政府预算审查省级标准,指导基层打造代表督事议事、联群网、产业代表联络站等实践品牌。

(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

常委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人大机关。

持续强化党建工作。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党组和专工委分党组建设,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人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贯彻全省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争当六干先锋、争创模范机关”行动,连续7年召开全省人大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深入开展联学交流、党建共建,整体提升人大党建工作水平。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促”,认真落实违规吃喝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切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引导和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规范提升工作质效。制定修改常委会工作制度11项,完善人大议事制度,修改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出台人大财经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的文件,编制监督联动工作指引,实现监督联动省市县全覆盖;制定工作评议办法,汇编机关现行有效制度82项,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健全落实机制,加强重点工作任务提示和督办,提高常委会及机关运行效能。

深化数字人大建设。坚持“统、通、用”原则,创新开发立法垂域大模型、人大AI助手,迭代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财经数智、生态文明监督、备案审查、数智信访分析等应用场景,推动“数字场景”逐步向“智能应用”升级。加强人工智能学习培训,通过组织集中辅导、专题讲座、实战操练,提升人大干部了解、运用AI的能力。

密切上下联系指导。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华侨权益保护法等22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协助做好来浙调研检查、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等工作。修改加强与市县人大工作联系的若干意见,细化完善具体举措。通过举办暑期读书班、上下联动、专项调研、条线培训等方式,增强全省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真抓实干、善作善成,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0件,修改12件,批准报批法规44件;听取审议报告51个,对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审查规范性文件89件;作出决议决定6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7人次,发挥了省级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中共浙江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尽责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配合协作的结果,是省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更好把握做好人大工作的理念、方法和路径。注重凝心铸魂,始终传承弘扬好习近平总书记留给浙江人大的宝贵财富,认真落实加强自身建设“一决定两意见”,通过溯源溯史溯理研究、干部论坛等途径,激发昂扬向上、奋勇争先的精气神,不断以“政治三力”引领提升内力、汇聚外力、统筹合力。注重系统规范,突出人大工作“一盘棋”谋划、“一体化”推进,持续健全“1+X”立法工作制度,深入实施“六化两提升”监督全流程机制,深化完善“四建设两提高”代表工作体系,不断提高人大履职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注重创新引领,树牢“案例就是路径”的理念,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擦亮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法治政府建设监督等品牌,全省推广监督联动工作,精心组织“双岗建功”代表主题活动,不断提升我省人大工作辨识度显示度。注重基层导向,坚持把丰富基层民主实践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迭代完善基层人大工作“四主八好”规范化体系,部署实施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2342”实践路径,提质扩面基层单元,不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浙江的生动实践。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立法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议意见督促落实还不够有力,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代表履职还不够到位,代表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群众参与人大工作还不够充分,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待进一步深化;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本领还不够过硬,履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6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动图景的重要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紧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等重大使命,聚焦落实“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聚力推进“六个重大突破”和实施“十项重大工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注重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推动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生动图景”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思想铸魂感恩奋进,着力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浙江实践。深学笃行党的创新理论,以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牵引,健全专题学习、专题讲座、暑期读书班等载体,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人大闭环落实机制,做到总书记有号令、中央和省委有部署、人大见行动见实效。加强溯源溯史溯理研究,丰富研讨交流、课题研究等形式,强化成果转化运用,更好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宪法意识和根本政治制度自信,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作出重要指示10周年为契机,把宪法宣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实施好宪法宣誓制度,丰富国家宪法日活动,加强与市县人大、媒体等多方联动,发挥各类宪法宣传阵地作用,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探索建立“人大开放日”制度,邀请公民和在浙外籍人士旁听会议、参与活动,常态化开展人大制度进校园宣讲;强化人大宣传矩阵效应,推进融媒体、智媒体建设,讲好人大故事、民主故事。坚持厉行法治、推进法治,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部署开展法治浙江建设20年相关活动,加强《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议》落实情况监督,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全省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推进高质量地方立法,着力筑牢现代化先行法治基础。贯彻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突出高质量、小切口、体系化,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进立法制度供给和能力建设。围绕加快建设创新浙江、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继续审议发展规划条例、建筑业条例,修订统计、矿产资源等法规,开展新型工业化促进、职业教育、产品质量监督等立法修法调研,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继续审议开发区条例、民用航空条例,制定行政检查、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法规,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城乡公共交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等法规,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河(湖)长制、殡葬管理等法规,开展网约房管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立法调研,推动缩小“三大差距”、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围绕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制定修订老年教育、文物保护管理等法规,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传统戏曲保护等立法修法调研,作出促进全民阅读方面的决定,推动文化传承发展,提升人民文化素养。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健全立法全周期工作机制,深化法规实施情况评估,强化区域协同立法的指导,加强报批法规审查批准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力度,提高立法工作质效,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着力推动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见效。贯彻监督法和我省监督条例,聚焦中心工作和民生关切,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确保监督工作更加精准有效、可感可及。紧扣经济高质量发展,采取全省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听取和审议全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财力保障及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高能级开放强省、以科创平台助推教科人一体改革发展、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方面监督,加强计划执行和预算执行、预决算审查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紧扣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监督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执行和“劳有所得”优享工程推进情况,开展优化清理消费领域限制性措施、提升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等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推进文旅深度融合专项工作报告,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紧扣高水平省域治理,上下联动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组织满意度测评,监督宗教事务工作、民事审判监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情况。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规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深入推进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强化审议意见落实跟踪监督,注重成果转化运用,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四)发挥代表凝心聚力作用,着力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聚合各方力量,以民主促发展、促民生。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加强对换届选举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研究提出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报请省委批转实施;依法作出换届选举时间决定,迭代完善代表选举工作应用系统,加强工作指导、培训和宣传,及时答复相关法律与工作请示,不断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建设,切实维护人民民主权利。支持保障代表履行职责,修改代表法实施办法,制定省人大代表履职指引,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深化拓展“两个联系”,优化代表建议提好、办好、督好工作机制,研究构建代表履职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体系架构和评估指标。深化“双岗建功”代表主题活动,指导市县设立服务现代产业体系的专业代表联络站(点),丰富闭会期间代表议事平台载体,增强代表履职活动的计划性、规范性、实效性。服务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拓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功效,规范提升县乡人大闭会期间民生微实事立办工作,总结推广公众参与政府预算审查工作,推动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党群服务中心、基层治理平台等融合贯通,共同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

(五)大力弘扬“六干”作风,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履职队伍。坚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夯实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基础,更好担负起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使命任务。持续提升党建质量,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确保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发挥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工委分党组政治保证作用,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和工作链条。持续激发履职活力,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统筹推进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新任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提级培训、分级培训等方式,提升全省人大培训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增强工作效能,完善议事规则和履职规范,探索建立审议意见建议及时答复机制,推进会议过程与审议结果公开。部署加强专门(工作)委员会建设,规范提升专工委履职质效。深化日常督办和专项督办,加快“人工智能+人大履职”进程,增进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密切与市县人大的指导联系,确保人大工作提质增效。

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奋进正当其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八八战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实干争先,推动我省人大工作继续走在前列,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动图景而努力奋斗!

(原标题: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  编辑:陈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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