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了《关于公布2024年全省重点实验室认定结果的通知》。
据《全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浙科发基〔2023〕40号)规定,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组织评审和论证,认定“全省智能建造与工程软件重点实验室”等137家为全省重点实验室。
全省重点实验室是浙江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命定位是支撑国家战略和打造浙江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策源地并举的高能级科创平台,主要任务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聚集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开展高效率合作与学术交流,开放共享高质量创新资源,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融合发展。
从此次名单中各个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上看,主要聚焦人工智能、生命健康和新材料新能源等关键领域,主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等机构设立,具体名单如下:











据悉,本批实验室建设期为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签订3年建设任务合同书,明确主攻方向、建设目标、科研任务和标志性成果等内容,作为建设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合同书签订事宜另行通知。通知明确了这些方面:
一、强化责任担当。重组后的实验室,要切实增强在相关创新链中“总平台、总链长”的使命感,深入推动教科人一体融合,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产业化,推进科技开放合作,提高基础研究组织化程度,强化核心能力,提升建设效能,在增强创新体系一体化能力中发挥核心作用。
二、强化服务监督。各实验室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要指导实验室运行和管理,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投入,在人事、财务、科研组织等方面赋予更大自主权,协调解决建设、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完善并落实组织管理、科研项目、仪器设备、经费使用、知识产权、安全等管理制度,支持实验室建设发展。
三、强化主体责任。各实验室要聚焦主攻方向,迅速进入实质性运行阶段,加快引进集聚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开展有组织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开展高效率合作与学术交流,开放共享高质量创新资源,深化完善创新体制机制,落实科研诚信、科研伦理、安全生产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