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已阅丨这件事一年挽损一个多亿,浙江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5-04-17 19:09   

潮新闻讯 近日,浙江发布2024年全省十大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包括某新能源公司不服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某开发公司要求某县级市政府返还签约保证金行政复议案、某科技公司不服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等。原因各不相同,但都通过行政复议解决了难题。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一种重要监督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尤其是涉企行政复议,直接影响着营商环境的好坏。

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某开发公司与某县政府签订《开发协议》,约定开发公司在协议签订后60天内支付项目签约保证金3000万元。如约向第三人(该县某镇政府)缴纳保证金后,开发公司拍得第一期土地使用权,县政府将1000万元转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之后,因开发公司涉及其他诉讼以及规划调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项目停工。

就保证金是否返还问题,双方发生争议。行政复议机构了解到,双方有明确调解意愿,愿意尽早协调处理,于是启动复议申请受理前先行调解程序,给双方在行政复议受理前一个月调解期。最终,经过多轮磋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此前的《开发协议》解除,县政府指定第三人(项目属地政府)分三期退还保证金,开发公司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以前碰到类似情况,不少企业会选择行政诉讼,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民告官”。

新中国第一起“民告官”案件就发生在浙江。1988年8月,温州市苍南县舥艚镇(今龙港市舥艚社区)村民包郑照由于自家房子被强拆将县政府告上法庭的案件,在当地正式开庭。时任苍南县县长的黄德余出庭应诉。

当时,这一案件引起广泛关注,由于要求旁听的人数众多,庭审地点不得不从原定的苍南县法院移到了苍南县电影院,即使这样仍难以满足需求。

可以说,“民告官”是民主与法治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公正处理政府与百姓关系的一种透明且令人信服的方式。从上世纪90年代起,全国“民告官”案件急剧增多,2001年首次突破10万件。

随着时代发展,越来越多“民告官”案件正逐步被行政复议所取代。

从浙江看,近年来,浙江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已率先实现所有市县新收行政复议申请数量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

转变的背后,主要原因是:自2024年1月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从11项扩展到15项,原本只能靠打官司解决的行政协议、行政赔偿等,也被纳入受理范围;随着新类型案件的增多,行政复议流程从传统“书面审理”转化为“开门办案”,如加大实地调查、听取意见和听证适用比例等,完善风险协审、专家咨询、集体讨论等机制,有效杜绝了“机械办案”“闭门办案”,使行政复议质效大幅提升。

据数据显示,2024年,浙江新收行政复议申请4.5万件,同比增长51%,复议诉讼比超过3,位居全国前列。90%以上的行政复议申请在复议环节定分止争。

这是怎么做到的?

(原标题:政已阅丨这件事一年挽损一个多亿,浙江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潮新闻  作者:记者 钱祎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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