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电动车较多,浙江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0件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11-26 20:41   

电动车充换电柜安装在燃气管道旁,烟花爆竹零售点距离学校、医院不足百米,防火门贴牌代工品质差……这些安全生产风险,或多或少曾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11月26日,浙江省检察院、省安委办联合举办“公益诉讼守护群众身边安全”新闻发布会,通报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潮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3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电动车充电环境、特种设备、高层建筑、道路交通、燃气安全等方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0件,同比增长47.6%。

记者 金檬 摄

今年3月,省检察院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风险隐患问题为监督重点,联合省安委办部署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浙江检察机关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办案,办理相关案件79件。杭州、绍兴等地检察机关推动相关部门投入6500余万元,用于住宅小区、商业大厦等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充电柜建设改造,促进行业安全规范发展。

浙江省应急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据统计,全省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有2546.5万辆,生产企业40家,蓄电池生产企业13家。今年3月以来,相关部门制定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隐患判定和检查标准,指导企业办理好新标准认证,落实生产线技术改造;加大产品质量检查、抽查的频次和力度,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并纳入公共事业管理民生实事项目中。截至11月20日,全省电动车中火灾事故同比下降35.3%。

针对燃气、电梯安全、高层建筑等安全问题,浙江检察机关以办案推动职能部门加强排查整治,消除风险隐患。如平湖市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案涉物流中心商业用房完成消防整改,保障80余家进驻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并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各类场所1800余家,整改隐患600余处,行政处罚30余件。

安全生产,也重在预防。全省研发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0余个,通过数据分析、对比、挖掘等方式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发现监督线索。同时,加强推进一体化履职,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整体质效,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如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从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发现问题线索,经过深入调查,发现某品牌灭火器存在类似违法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更换7000余具尚在使用的伪劣灭火器 。

据了解,检察机关还依托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推动安全隐患问题解决。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聚焦建议提案反映的交通设施设置不合理频繁引发交通事故问题,将建议提案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督促相关部门投入630余万元开展道路安全提升工程。

(原标题:涉电动车较多,浙江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0件)
来源:潮新闻  作者:记者 金檬 通讯员 阮家骅  编辑:高明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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