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管理,一直是党员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部署。此外,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意见》制定和贯彻实施等问题答记者问。不论是从《意见》本身还是问答中,都能看出我们党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破解流动党员管理难题的决心。
有学者认为,流动党员是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造成的人口加速流动的产物。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和经济大省,浙江这个人口流入的“大省”,同样面临着流动党员管理的难题。
流动党员管理难在哪儿?浙江近年来又做了哪些努力?
图为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辖区内的流动党员们正在上党课。潮新闻记者 林云龙 拍友 柴媛媛 摄
什么是流动党员?
根据中央党校出版社2021年出版的《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此次印发的《意见》,则将流动党员界定为因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发生变化,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活动的党员。
通俗理解,就是离开了党组织所在地,到外地工作、生活的党员。
显然,这是一支规模不小的队伍,在党员队伍中也是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精准有效地加强对他们的管理,一直备受关注与重视。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采取精准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
在介绍《意见》的总体考虑时,中央组织部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同时,还存在少数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管理难落实、活动难组织、作用难发挥等问题。
这些问题,长期以来困扰着基层党务工作者。
比如掌握去向方面,有些党员在外出打工时并不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动态。大多数外出党员都以务工、为儿女临时照看孩子、照顾老人为主要目的,外出时间不定,又居无定所,组织很难掌握他们的去向。
对他们的管理也是如此。部分流动党员不愿受约束,不主动公开或隐瞒党员身份,使得流入地党组织无法对其进行管理。而他们远离了属地党组织后,自然也无法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即便春节回家过年,也是来去匆匆。
对流动党员的失管,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他们的党员作用无法发挥。一些流动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观念意识淡薄,在流入地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先锋模范作用自然也就无从谈起。
近些年来,浙江人口流动极为活跃。“七普”数据显示,浙江每5个常住人口中就有2个流动人口,其中省外流入的常住人口达1618.6万人,占总人口的25.1%。
大量的人口流动,也带来了大量的流动党员。据了解,目前省内仅杭州、宁波的流动党员数量,就分别超过了17万和10万。多年来,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浙江的探索从未停止。
1995年1月14日,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一间工厂的2楼会议室内,全国第一个跨省流动党组织——天台县在沪流动党支部宣告成立。两地组织部门签订双重管理协议书,双方约定:流出地主要负责组织设置、人事任免、党籍管理和党员发展审批等,流入地主要负责指导流动党组织日常工作和开展教育培训。
经过近30年探索,这种后来被总结为“双重管理、双向服务”的工作模式,不仅使得当年的那个党支部发展成为流动党委,成为天台在沪500余流动党员的“家”,将流出地和流入地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更是成为破解流动党员教育难、管理难问题的有益尝试,走出长三角地区,成为在全国有影响的党建品牌。
在《意见》中,“双重管理、双向服务”工作模式也同样有所体现。比如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隶属作为落实党组织责任的依据,明确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负有主体责任,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落实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责任。
在履行流出地职责的同时,浙江各地基层党组织在当好流入地上压力更大、责任更重,想出的办法也不少。
比如摸清底数方面。作为全省流动党员人数最多的城市,杭州曾经依靠人工排摸、实地走访等方法查找流动党员,却发现效率不高、效果也不好。
近些年,他们逐渐开始发挥数据资源共享带来的红利,推行在流动人口登记、职工入职登记等前端采集政治面貌,同时统筹公安、人社、住建等部门力量,将多部门的系统数据进行分析比对,锁定流动党员排查对象。
有了数据的支持,再通过AI拨打语音电话、推送短信、发放线上问卷、人工电话核实等方式进行核查就既高效又精准,也更便于将他们纳入管理。
利用数据资源这一点,在《意见》中占有重要的篇幅。《意见》明确,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对流出党员、流入党员进行登记,运用信息手段督促流动党员向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及时报到。
将流动党员纳入管理,更重要的是激励他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意见》提出,采取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方式,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这些内容,浙江各地也在探索。
在宁波,流动党员亮身份已蔚然成风,党员经营户挂牌经营、“先锋小哥”主动“卷”服务,佩戴党徽的流动党员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上作示范。
在绍兴,流动党员不仅踊跃参加垃圾分类、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还主动参与基层治理工作,仅在中国轻纺城,流动党员们就已累计协助排查安全隐患650个,参与解决停车难等15件烦心事……
当流动党员得到有效管理,他们即使身处异乡也就有了党组织的依靠,同时也拥有了为当地发展贡献才智的广阔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