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摩托车团队“危险驾驶”入刑案:1人遇难4人刑拘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5-24 21:10   

潮新闻讯 “我们是临时组织,约着一起玩的,怎么就涉案了?”得知自己要被刑拘,69岁的褚某某懵了。

他是一位摩托车爱好者,身边有一群骑友,多次相约自驾出游,曾往返西藏。

直到最近,他们在仙居“田垟陈”隧道骑行时,遭遇交通事故。其中一名骑友借道超车时撞上了迎面开来的重型货车,经抢救无效重伤不治了。

台州交警供图

潮新闻记者日前从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以下简称“台州市交警局”)获悉,日前这起危险驾驶案已被侦破,发起人、“头车”驾驶员等4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另外4人被取保候审。

“这是浙江首例摩托车团队‘危险驾驶’入刑案,很有警示意义。”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局长王辛微说。

惨烈:

摩托车撞上重型货车,车手重伤不治

浙江仙居县上张乡田垟陈隧道全程551米,平时车流量不大,骑行的摩托车较多。

4月27日11时30分许,仙居交警大队接报警:田垟陈隧道发生车辆碰撞事故。 

台州交警供图

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撞上了重型自卸货车,摩托车驾驶人陈某某被撞飞,地上一滩血迹。 

据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老王陈述,当天他早早出门,开着货车从仙居烈士陵园出发,前往大战村装载货物,随后将货物运往白塔吕桥头村。 

当天中午,老王沿着321省道驶往朱溪方向。“在隧道拐弯处,我看到几十米远有一辆二轮摩托车朝我驶来,车速很快,我马上刹车。”老王说,但毕竟距离太近,货车根本刹不住,而且隧道左侧车道还有车辆,没法避让。 

台州交警供图

紧接着, “嘭”的一声,摩托车撞上货车左前侧车头。

碰撞产生巨大冲击力,导致摩托车驾驶人陈某某飞了出去。 

老王愣了,赶紧下车查看情况,发现陈某某受伤不轻。很快,老王报警并拨打“120”。

台州交警供图

为避免发生二次碰撞,老王和周边群众一起将陈某某抬到路边台阶上,快速送往医院救治。两小时后,噩耗传来,陈某某因伤重不幸身亡。 

交警调取了老王的行车记录仪,发现货车正常行驶在隧道中,而陈某某开的摩托车本是自东向西行驶,突然开到了对面车道,逆向行驶。

“隧道严禁超车,况且又是实线和弯道,但为何摩托车驾驶员要刻意超车呢?”仙居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余定强心里打了个“问号”。

台州交警供图

余定强说,隧道里有灯光照明,并有喇叭提示“限速60公里/小时”。

隐情:

一支9人摩托车队进入视线,还有多项违法

“该起事故责任很明确。”余定强说。

不过,他发现,现场还有好几辆摩托车经过,车速都挺快,或许存在“团队违法超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凭着丰富的事故处理经验,他直觉事故背后有隐情。 

当获悉这支9人摩托车团队平均年龄四五十岁,最年长的达69岁时,余定强开始怀疑自己最初的判断了。

因为按常理推定,驾驶摩托车超车超速寻刺激的,一般都是年轻的机车爱好者。 

4月28日,在市交警局的指导帮助下,仙居交警大队成立办案专班,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调查发现,当天上午7时30分许,这伙骑友从台州市客运总站附近集合出发,摩托车队经过黄岩头陀、宁溪等地,继续沿山路驶往仙居游玩,总行程113公里。 

循着摩托车队行经的路线,办案专班民警特地开车走了一遍,发现沿线有多个公交站点、居民小区、学校、村落,以及限速20公里/小时的盘山公路。

台州交警供图

当看到沿途的监控视频后,他们震惊了:“该摩托车团队有闯红灯、严重超速等多项违法行为,单单闯红灯就有七八次,有些是车队一起闯的,有些是个别行为。”

紧接着,办案民警又对10余名目击群众进行取证。有群众回忆表示,“好几辆摩托车从我车子左右交替超车,我顿时慌了,连踩了好几下刹车。平时我车速在60公里/小时左右,他们的车速肯定比我快。” 

台州交警供图

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警方断定,这9人存在“密集车流反复并线、曲折穿插、追逐竞驶,闯红灯、严重超速、实线超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超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追悔:

一时刺激致4人刑拘4人取保,死者家属生计令人担忧

“摩托车团队危险驾驶,在全省尚属首例,由于没有过往案例可供参考,我们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余定强说,办理过程中,他们提前与检察院、法院对接,确定侦查思路和方向。

5月6日,仙居县公安局对该摩托车团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5月12日,传唤了发起人褚某某,开头车的王某某、俞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5月14日上午,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被取保候审。

原来,褚某某今年69岁,喜欢骑摩托车游玩。前段时间,他和朋友聊起来,大家提议骑车去仙居,随后组建微信群发出邀约。这些群友,都是熟人拉入群的,大多彼此不熟悉。

台州交警供图

为何认定他们是危险驾驶?

余定强表示,一行人由熟悉路段的车友开“头车”,而“头车”的速度也决定了后面的跟车速度。为寻求刺激,他们驾驶摩托车在密集车流中反复并线、曲折穿插、追逐竞驶,有时追逐速度超过限速1倍甚至2倍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追逐竞驶,是指在道路上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或者其他动机,在公路、城市道路或者其他道路上快速追赶、竞相行驶。多人或者多次追逐竞驶;以超过限速百分之五十的速度追逐竞驶;以及在车流量大、行人多的道路上追逐竞驶等等情形,都属于情节恶劣。

“车友聚会微信群,是褚某某是发起的,王某某、俞某某等三人分别开过‘头车’,存在‘以刺激为目的’的主观故意;为此,相对另外四人,他们危险驾驶追责更显严重。”余定强说。 

“死者陈某某今年41岁,妻子离异,家有年迈父亲和两个幼小孩子,一家人的今后生计,着实令人担忧。”仙居交警大队教导员陈宏勇说,随着骑摩托车出游团队增多,去年仙居境内已发生5起摩托车亡人事故。

他希望通过该起案件,能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谨防类似事故发生。 

来源:潮新闻  作者:记者 杨云寒 通讯员 鲍人省 施亚萍 陈轶男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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