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傅志敏决定逮捕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5-08 16:29   

浙江检察消息 浙江省杭州医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傅志敏(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傅志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浙江检察  作者: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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