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问答㊽丨如何理解全面实施扩中提低行动、加快构建橄榄型社会结构?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8-10 12:44   

浙江新闻客户端讯 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全面实施扩中提低行动;加快构建橄榄型社会结构。这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任务,是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重要抓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优化收入分配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橄榄型社会结构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21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明确赋予我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的战略定位,要求率先在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上取得积极进展,实质上赋予我省率先探索突破的重要使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明确以扩中提低改革为重大突破性抓手,积极探索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努力为全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路。2022年2月,出台《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明确了扩中提低八大路径、九类群体的“8+9”工作矩阵,加快构建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

第一,坚持把保障和促进就业作为扩中提低的根本前提。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持续优化就业结构,扩大就业规模,推动居民劳动性收入较快增长。比如,健全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大力开展以县乡为单位的劳动力余缺调剂。

第二,坚持把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作为扩中提低的有效载体。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业体系,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打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生态系统。比如,完善创业政策,鼓励各地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主要支持方向的创业引导基金。

第三,坚持把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作为扩中提低的重要补充。有效盘活城乡居民资产,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比如,建立基于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农户分配机制,推广村庄经营、强村公司、飞地抱团、片区组团等经营模式。

第四,坚持把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作为扩中提低的关键突破。更加注重保护劳动者所得,加快完善调节收入分配结构的财税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慈善事业更大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推动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收入差距持续缩小。比如,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市场主体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联动机制。

第五,坚持把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作为扩中提低的核心基础。推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同步发力,加快构建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机制。比如,建立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职业本科)与普通本科的合作机制,促进普职协调发展。

第六,坚持把强化兜底保障作为扩中提低的基础支撑。率先破解“谁该帮、帮什么、谁来帮、帮到哪、帮得怎么样”等问题,实现困难群体精准识别和应救尽救。比如,深化新时代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加强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制度的衔接,推进各类救助政策综合集成。

第七,坚持把减轻群众负担作为扩中提低的基本要求。推动公共服务减负集成改革,着力减轻婚嫁、生育、教育、住房、就医、养老、丧葬等方面的负担,有效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比如,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人地挂钩”机制和房价地价联动机制。

第八,坚持把营造向上向善社会风尚作为扩中提低的重要变量。彰显奋斗精神,塑造社会新风尚,推动互帮互助氛围更加浓厚、社会活力充分释放。比如,持续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在全面落实上述八大路径基础上,要坚持全面覆盖和精准施策相结合,瞄准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扩中重点群体和收入水平低、发展能力弱的提低重点群体,当前阶段聚焦技术工人、专业人员、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高校毕业生、高素质农民、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进城农民工、低收入农户、困难群体等九类群体,率先推出一批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及时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不断调整完善重点群体类别,推动更多人迈入中等收入行列。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编辑:张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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