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列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重点
浙江日报讯 近日,金华市金东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联合区教体局、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在傅村镇清坊街839号培训场所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时,发现一无证培训机构正在违规招收学生,立即予以现场取缔。
这既是监督推动“双减”政策落地的一个缩影,也是我省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系列行动之一。开展专项治理以来截至9月23日,全省共注销学科类培训机构293家,暂停营业1252家。仅在金华,在该市纪委市监委的推动下,有关部门就已责令1124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整改,关停221家,校外培训机构得到有效规范管理。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但广告词天花乱坠、价格虚高不下、师资队伍鱼龙混杂等乱象丛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今年4月,省纪委省监委印发《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把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作为重点整治内容之一,在全省部署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集中治理。
7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双减”政策后,我省迅速部署,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全面抓好“双减”工作落实。省教育厅联动30多个部门组成工作专班,构建“双减”工作组织体系。省纪委省监委同步构建由相关部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共同参与的专项监督工作体系,推动省、市、县三级联动,保障“双减”政策落地。
下沉监督,督促压实教育部门主体责任。“现在校外培训压力减轻了不少,我们一年光培训费就可以节约两三万元。”在龙游,一位家长对到一线了解情况的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秋季开学以来,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队深入基层,实地了解基层“双减”工作落实情况,对教育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龙游县纪委县监委在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在严查无证经营、违规办学、胡乱收费等基础上,细化完善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申办审批、质量提升、日常监管等规范管理制度,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问题症结开展监督执纪,同时注重创新监督模式形成治理长效。日前,诸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突击检查某培训机构时发现,该机构部分教师无正规资格证书,且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私自开办食堂,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纪检监察组立即对该市教体局下属中心学校中层干部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网格员进行警示谈话。在杭州,上城区纪检监察机关还通过推动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党组织设立纪检委员等方式,促进党组织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同时,也要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校内教育服务水平。省纪委省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省教育厅党委和基层学校党组织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学校的教育主阵地作用。目前,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各小学、初中均要开设课后服务项目,实现课后服务学校全覆盖、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扎实做好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不断巩固教育领域良好政治生态,建设与“重要窗口”相匹配的高水平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