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客户端讯 “1927年4月到10月,王家谟曾四次临危受命,显示了共产党员勇于担当的精神。”近日,在“百年名校,讲百年党史”思政公开课上,原中共浙江省委代理书记、共产党人王家谟的故事再次被提起。
王家谟1906年出生在象山一个平民家庭。学生时代的王家谟目睹国家遭受帝国主义列强的肆意蹂躏,立志要学好文化,报效国家。共产党员贺威圣给他带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等新思想,在其培养下,王家谟积极开展革命运动并很快成为一名共产党员。
1927年2月,王家谟组织成立宁波市总工会、学生联合会、妇女联合会等,开展工农武装和革命宣传工作。但形势逆转,白色恐怖弥漫宁波全城。他毅然挑起领导宁波地区革命的重担,4月中旬接任地委代理书记,坚持秘密斗争。
同年7月,省委机关遭到严重破坏,王家谟接任省委常委、组织部主任。他不辞艰难,到各县恢复和整顿党的基层组织。8月,他又暂时代理省委书记一职。新的浙江省委产生不久,又秘密成立浙东工农革命委员会,王家谟任主任委员,决定开展《浙东暴动计划》,发动农民大暴动,进行土地革命,建立红色政权。11月初,王家谟从杭州出发赴浙东各地,与各县党组织核实暴动地点和时间,但行踪不幸暴露。11月12日,他刚到温州码头,就被反动军警包围。6天后,王家谟牺牲,年仅2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