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最新通知!事关你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6-06 08:08   

积极推进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使用全国统一的病种编码,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浙江各市要积极做好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群众需求大的门诊慢特病全国试点联网结算工作。省本级、嘉善县作为试点地区,浙江省人民医院、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作为试点医院,2021年9月底前实现上述5个慢特病种的门诊跨省直接结算。

全力推进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工作

各市医保部门要指导所辖统筹区加强协议管理,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应同步提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按照合理布局、分布纳入的原则,重点加大异地就医需求量大,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扩围力度,探索定点零售药店提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2021年,全省计划新增异地定点医疗机构400家,各市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开通率不低于25%,一半以上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支持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2022年,全省开通跨省门诊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达到3200家以上,一半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跨省门诊直接结算服务。

持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

为推进异地就医备案“零跑腿”“不见面”等线上服务,各统筹区要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的快速备案或自助备案(二者选其一)。

加强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预付金和清算资金管理

各市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应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成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金收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提出的时限要求,按期完成年度预付金额度调整、预付金紧急调增和月度清算资金拨付。

来源:浙江发布  作者: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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