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开发红线 不可逾越!浙江划定国土空间规划“控制线”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3-03 13:28   

浙江日报讯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划定“三条控制线”,是我省“十四五”开局之年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意义重大。什么是“三条控制线”?浙江的“三条控制线”要怎么划?线与线冲突了该如何处理?线划好后要怎么管?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张佳对此进行了解读。

“三条控制线”怎么划

“三条控制线”,是指“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这三条线。

“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推动省域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张佳解释,“这是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时,我省对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定下的红线。”

具体怎么划?根据《实施意见》,“三条控制线”的划线重点各有不同:“生态保护红线”要科学评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要从严核实优化、“城镇开发边界”要集约适度划定。

“2018年,我省已向社会公告‘生态保护红线’。本轮划定将在此基础上,对原红线进行评估和调整。”张佳介绍,优先将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防护等功能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生态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海岸侵蚀等区域划入;其他经评估目前虽不能确定但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同时,对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整优化,评估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地应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发生调整的,生态保护红线相应调整。

永久基本农田,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浙江从2002年开始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本轮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划线原则是“核实优化”,对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结果,开展综合评价,进行划定。同时,对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不实、违法占用、存在严重污染的,进行全面梳理整改。

城镇开发边界,则为我省首次划定。此前,只有杭州市进行过试点。“虽是首次,但我们要求‘集约适度’,决不能‘摊大饼’。”张佳强调,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以城镇开发建设现状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承载能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乡统筹、城镇发展阶段和发展潜力,框定总量,限定容量,防止城镇无序蔓延。同时,科学预留一定比例的留白区,为未来发展留有空间。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方臻子 通讯员 路雄英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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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