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3-01 10:24   

——全国首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地方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今起施行

浙江日报报道 作为数字经济先行省份的浙江,再次先行一步。

今年3月1日起,全国首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

先后3次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各地各部门、企业、专家、群众等提出的意见、建议超过千条,这部创制性法规的分量和热度可见一斑。

更大的意义在于《条例》中的诸多全国“第一”:第一次为数字经济量身制定一个法定概念;第一次对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作了法律规定……

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是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作出的部署。在法治护航下,浙江的数字经济又一次扬帆起航。

开门立法

给数字经济清晰“画像”

省经信厅副厅长厉敏表示,刚刚过去的一年,数字经济提交了一份高分答卷:2020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7020亿元,同比增长13%,占GDP比重为10.9%,比上年提升0.9个百分点,数字经济逆势奋进。

春江水暖,民企先知。2020年以来,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出现一个新现象:车间技术工人的工资,普遍超过行政管理人员。“数字智能设备大规模应用,对产业工人的专业技能要求越来越高,理应匹配高薪。”该公司总经理杨文勇说,他对这次数字经济立法十分关注。

当下,数字经济已成我省经济增长的主引擎、转型升级的主动能、创业创新的主阵地。但美中有不足:数字基础设施不匹配、数字要素流通不畅、核心技术产业不够强、数字化转型融合不够深入等问题,是数字经济壮大的羁绊,为数字经济立法势在必行。

“数字经济立法,就是要把浙江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制度,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同时解决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重点难点问题,以法治手段引领和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林说。

让尹林印象深刻的,是各界对这部法规的关切。“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省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7月、11月、12月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其间还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广泛征求省有关部门、市县、企业、行业协会、省人大代表等各方面意见,召开相关部门、企业、社会组织、数字经济专家、法律专家等各层面座谈会、论证会30多次,每次讨论都非常热烈。”尹林介绍,《条例》实行起草小组“双组长”制,由省人大常委会联系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副主任和省政府分管相关部门的副省长共同担任组长,及时协调解决立法重大问题,使整个立法过程从“接力跑”变为“齐步跑”,“这种模式一般针对涉及部门多、社会影响面广、关注度高、立法难度大的重要法规项目。”

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新经济形态——这是《条例》给出的数字经济定义。短短70余字,却具有开创意义,数字经济有了清晰的法定“画像”。

这个定义怎么来的?尹林解释,主要是根据2016年G20杭州峰会制定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部署的表述,并反复推敲打磨。同时,为完善我省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支撑,《条例》明确发展数字经济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并将数字经济发展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翁浩浩 蒋欣如 万笑影 沈吟 王璐怡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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