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得春风入万户——“十三五”我省民政工作纪实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1-19 10:53   

浙江日报报道 在刚刚过去的“十三五”,我省民政系统坚守“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高擎“国之善政德政”大旗,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以全面创新为突破口,以助力浙江发展、提升民生服务水平为目标,落实“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要求,努力把浙江打造成为“精准保障、和谐自治、幸福颐养、暖心服务”标杆区,走出了一条与浙江实际相结合,具有鲜明特色的民政事业发展道路,更为全省“重要窗口”和“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并在全国创下多项“第一”:

枫桥经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等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或政府工作报告;

武义“村务监督委员会”、安吉“余村经验”在全国推广,浙江成为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实践经验被中央和全国推广最多的省份;

以省委、省政府“民政30条”为龙头的“1+11+90+2”个政策意见出台,影响空前;

“1+8+X”大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大救助信息系统迭代升级;

龙港成功撤镇设市;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连续两年得到国务院表扬激励;

全国首个实现婚姻登记全省通办;

颁布全国首部慈善领域省级地方性法规;

在全国率先开展新一轮村社组织换届工作……

雪中送炭

无微不至保民生

“十三五”一开篇,我省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政策、引导预期”要求,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修订《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办法》。2018年率先在全国实现县(市、区)域内城乡低保同标,低保标准位居全国第四、省区第一。

作为一项创新,我省依托大救助信息系统,实现经济状况核对类信息、线上共享救助结果涵盖范围大拓展;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困难群众凭一张身份证,即可申请办理低保等救助事项。2018年《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救助中来。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让全省3万多名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九成多。建立“救急难”机制,提高临时救助效率,确保相关救助措施24小时内到位。

“因病致贫”“因灾致贫”,这是很多人熟悉的字眼,也是民政工作者心头一大牵挂。到目前为止,全省所有市县都已出台支出型贫困救助政策。

党的十九大以后,我省加快构建“1+8+X”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明显强化。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完善移民工作政策体系,高质量完成省内10座大中型水库电站易地搬迁工作,建成移民美丽新村1769个,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4%。

锦上添花 创新不断筑基石

2020年5月底,宁波市和鄞州区两级组织部门、民政部门联合打造了浙江规模最大的市区两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让更多规范高效的社会组织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今天,像这样的社会组织已遍及全省城乡。

“十三五”以来,我省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杭州的“数字化智慧化”和“邻里坊”、衢州的“邻礼通”、绍兴的“一约一社一体”……无不体现着我省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党组织的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社区各方面力量,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完善基层社会治理能力,闪耀着智慧之光、勤奋本色。

近年来,我省民政系统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全面夯实了社会基石:

根据《浙江省城乡社区治理“十三五”发展规划》,我省先后出台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等文件和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建成8个国家级和34个省级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实验区,成为浙江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主阵地;公布确认1067个省级引领型农村社区,带动全省农村社区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乡贤参事会协商文化村治模式”“村规民约在浙江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等入选“中国十大社会治理创新奖”。

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推进和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这在全国尚属首例,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全省数万城市社区工作者、十数万农村社区工作者活跃在大街小巷、村口田边。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我省率全国之先,开展新一轮村社组织换届工作,实现了省委部署、万众期待的“五好两确保”总目标。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周 象 朱旭东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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