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砖块脱落致5岁女孩颅骨骨折 楼房业主共同赔偿55000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1-19 08:07   

5年前,温州苍南一位5岁的小女孩小林,被空中掉落的砖块砸中了头部。经查,这个意外是由于一幢楼房的顶砖脱落造成的,小女孩的家人起诉了这幢楼的业主们。

历时5年,在苍南法院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赔偿方案。近日,通过法院执行款账户,小林获得了赔偿55000元。

5岁女孩被楼上掉落的砖块砸中头部

2015年9月3日19时,年仅5岁的小林在苍南县某安置小区一栋楼房边,被楼上掉落的砖块砸中头部。

小林被立即送往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治疗,后又转至北京儿童医院继续治疗,于2015年9月28日出院,诊断为颅骨凹陷性骨折,颅骨需要修补。

小林的父亲认为,该幢楼房所有的业主应当承担物件脱落损害责任,遂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小林名义向苍南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9名业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共计74572.88元。

法院追加低层业主为被告

由于事发楼房,是一幢安置房,房屋还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很多业主后来又转让了房子,在审理过程中, 承办法官根据调查用地批复和水电缴纳清单及走访了解,发现小林在起诉时还遗漏了一些业主,特别是低层业主。

而实际上事发楼房的墙体是全体业主共有的。

于是,法院结合小林的申请,多次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追加了18名业主为被告。

原本被起诉的业主们大多不愿意赔偿也认为不应当赔偿,但随着更多的业主被法院追加为被告,这幢楼的业主们对这个案件的认识慢慢发生了变化。

而且,由于被起诉的业主多起来,分摊到的赔偿金额变少了,大家赔偿的意愿有所增加,经法院多次调解,终于在去年12月12日达成业主赔偿小林各项损失55000元,小林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的调解方案。

近日,业主代表收集齐赔偿款,并通过法院执行款账户支付给了小林的父亲。

法官说法

建议业主们要多关注物业状况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沿用该规定,在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作了同样规定,未作改动。该法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属于过错推定责任,即作为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负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只有证明自己在没有过错或者损害是由受害者本人或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况下才可免责。受害人无需证明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

因此,法官建议广大房产等物业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多关注物业状况,做好日常维护修理工作,以免造成他人受伤害,给自己带来纠纷。

(原标题:楼上砖块脱落致5岁女孩颅骨骨折 楼房业主共同赔偿55000元)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通讯员 苍轩 记者 郭婧  编辑:周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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