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猫考生被拒事业编 坚守公职伦理底线必须“零容忍”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5-07-03 14:45   

近日,桂林一家事业单位公布的考察人选名单中,网友发现,一名叫苏某某的考生曾存在虐猫行为。7月1日,官方发布公告,苏某某被取消事业编招聘资格。

苏某某事件已尘埃落定,但这起招聘事件引起了社会对公职伦理的激烈争论。《环球时报》前总编辑胡锡进认为,舆论没有必要一直“追杀”犯了虐猫错误的人,应该给他们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对此,笔者认为,不同情况不能一以概之。“就职”与“考编”是两个概念,不可同日而语。社会鼓励犯错的人重新开始,然而公共利益的需求也注定了公职体系必须以“零容忍”姿态守护伦理底线。

公信不可受损。事业单位承担社会责任,代表公共利益行使权力,录用道德瑕疵者可能损害政府公信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素来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苏某某事件中,其虐猫行为虽未触犯法律,却明显触碰了社会道德的“高压线”。华中农业大学对其的处分依据是《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中“违反公德行为”条款,桂林市事业单位此次的公告中也明确指出了该考生因德行有损而取消招聘资格。事业单位的信任危机一旦形成,修复成本远高于苏某某个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成本。

公共利益优先。社会包容不应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心理学研究表明,暴力倾向具有场景迁移性。公职岗位要求从业者具备高度情绪稳定性,避免因个人情绪迁移损害公共利益。苏某某应考的岗位为桂林市平乐县同安镇便民服务中心,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是政府与民众沟通的关键窗口,服务质量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因此,公职体系容不得任何威胁公共利益的因素混入。

底线不可退让。公序良俗是社会基石,虐猫行为是对生命与道德的践踏。录用虐猫者进公职队列,无异于默许这种恶劣行径。研究发现,在涉及动物虐待的96篇文章中,94篇文章(占97.9%)认为虐待动物和暴力侵害人类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出自学术期刊《动物虐待和人际暴力之间的联系:从兽医的角度进行回顾》)。回归苏某某事件,一个对生命缺乏基本敬畏的人,如何能真正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承诺?

有网友提出质疑,一次犯错难道该终身受过?首先厘清一个观念,公众对此次公示人员的道德质疑是正当监督,非恶意迫害,更不是“追杀”、剥夺改过机会。监督是为了确保公职队伍的纯洁性和公信力,是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公职岗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大众对其的道德期待更高。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而是为所当为。公职人员从入职那一刻起就与公共责任紧密绑定。苏某某事件恰似一面镜子,映照出社会对公职伦理的一致期待:我们可以宽容个体的青春迷途,但绝不容许公共利益的丝毫妥协。这种“不近人情”的严苛,恰是对纳税人信任最深情的回应。

(原标题:虐猫考生被拒事业编 坚守公职伦理底线必须“零容忍”)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作者:吴阳杰  编辑:郑海云 方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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