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也是营商环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6-10 09:10   

日前,国家网信办“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有散布谣言信息的,有歪曲解读涉企公开信息的,有故意夸大歪曲事实的,有发布虚假不实信息的,还有蹭炒涉企热点的。

近年来,企业和企业家一直都是舆论场上的高热话题,在总体舆论积极向上的同时,造谣传谣、拉踩对比、恶意炒作、攻击诋毁等不良现象时有出现,干扰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给企业发展带来极大困扰,也会给社会舆论造成误导。

梳理互联网上形形色色的涉企炒作和不良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网络暴力”。近年来,知名民企和企业家成为一些自媒体的“爆款密码”,这些自媒体各种花式“蹭热点”,尤其是在企业遭遇舆情事件时对其“落井下石”,实施“网络暴力”。除了以此博取眼球、获得流量外,更有甚者,通过抹黑企业和企业家赚取流量,获取不法利益。今年2月以来,某知名矿泉水企业持续受到网暴侵扰,部分自媒体在炒作中裹挟民族主义情绪,以“包装设计媚日”等言论引发部分网民抵制该品牌。而海天味业、张小泉等知名民企近年来也连续遭遇舆情事件,导致形象受损、销量下滑。

“拉踩炒作”。涉企社会热点事件中,拉踩式炒作常有出现,往往在一边倒式地夸赞某一企业的同时,“道德绑架”其竞争对手或同类企业。比如,某企业在某地洪水灾害中的捐助行为被媒体报道点赞后,一些账号对该企业的竞争对手“群起而攻之”,质疑其捐款数量不够多,煽动部分网民的情绪,等等。

“造谣传谣”。2023年春节前后,一则看似“有鼻子有眼”的“爆炸性消息”在境内外广泛传播——某互联网企业将在新加坡建立全球总部。事实上,该说法的缘起是该企业与当地合作伙伴开发建设某大厦。类似的谣言常常在一些企业有较大规划或架构调整时反复出现,有的甚至干扰了资本市场。

“恶意解读”。有的机构和个人对国家和地方涉企政策,或对企业自身的公开信息进行恶意歪曲解读。比如,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上市公司,常常被解读为“国进民退”。此外,有的自媒体抓住个别地方扶持企业发展政策中的瑕疵,以点概面,进行无限放大、恶意歪曲。

“舆论导向正确,就能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推动事业发展;舆论导向错误,就会动摇人心、瓦解斗志,危害党和人民事业”。舆论对企业发展而言,同样如此。如若让涉企业和企业家的造谣、攻击、诋毁、抹黑信息广泛传播,必然破坏营商环境,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挫伤企业家的积极性。

首先,损害了品牌形象。置身信息社会,舆论场与资本市场的联系更为紧密,有时一则谣言就可能让一个知名品牌走向没落,一则假消息也可能让一家上市公司市值以亿为计地蒸发。比如,某媒体曾“爆料”称某企业产品含有致癌物,尽管多年后该企业诉媒体案胜诉,但因受舆论影响,企业利益损失不小。而某矿泉水知名品牌,因为遭遇一些账号的恶意诋毁,陷入负面舆论漩涡,几天内销量暴跌,市值大量蒸发。

其次,挫伤了发展信心。对企业家本人进行人身攻击,甚至给他们“翻旧账”“扣帽子”“打棍子”,对企业产品进行抵制,针对的或许是个别企业家、个别企业,但挫伤的是一大片。长此以往,只会让企业家们心力交瘁,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会被挂在网上遭受攻击、谩骂。即便一个企业家没有任何“黑料”被挖出,也可能会越来越如履薄冰、草木皆兵,不再有意愿和精力投身到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线,甚至走向消极悲观,最终对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再者,挑动了对立情绪。有的观点刻意歪曲解读国家政策,不管是宣扬“国进民退”,还是“动摇根本论”,都是将国企和民企放在相互对立的位置上。此外,还有一部分言论大肆宣扬“剥削论”等概念,将民营企业与资本剥削等负面词汇联系起来,刻意挑动仇富情绪,同样人为制造了对立。

最后,误导了社会公众。在一些账号毫无节制地“带节奏”下,部分公众对涉企政策、企业和企业家群体产生了误解、误读,出现了一些模糊认识,舆论常常出现不合常理的“一边倒”现象。比如,在一些相对客观理性的财经文章下,评论区却遭遇网民质疑“收费说好话”,而情绪化的文章却往往获得极高点赞和转发量。

毫不夸张地说,网络环境的恶化,对营商环境是一种严重伤害。办法总比困难多。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各方应相向而行、形成合力。

比如,正面宣传更有力一些。网络舆论场众声喧哗,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需要主流媒体敢于激浊扬清,尤其要正视当前涉企和企业家舆论噪音,及时批驳错误的言论与做法,旗帜鲜明地为企业撑腰打气。此外,充分借助优秀影视文艺作品等载体,宣传展示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和企业家正面形象,努力打造一批展现企业家奋斗经历的“现象级”作品,也有助于回应关切、打消顾虑。

比如,监管行为更有效一些。除了开展专项行动,还要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侵权信息的认定标准,为平台审查划好底线,如此才能治标也治本。一些机构和账号之所以敢“顶风作案”,重要原因在于违法成本低。对违法和扰乱秩序的宽容就是纵容。对于恶劣行为应加大依法整治力度,只有执法真正“长牙带刺”,才能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同时建立科学明晰的举报制度,监管部门对于涉企举报信息应及时予以核实,避免借举报搞恶意竞争。

比如,网站平台把责任扛得更牢一些。涉企侵权信息在网站平台广为传播,网站平台难辞其咎,这也说明网站平台的运行和管理机制存在漏洞。从国际背景看,目前很多国家和地区都通过法律法规对网站平台的责任予以明确。对于网站平台来说,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必须担起该承担的主体责任,制定科学精准的措施,既要从快从严处置违规账号,不能放任胡编乱造的信息肆意传播,又要避免搞“一刀切”,对于短时间内还难以充分举证等情况,可以灵活采取分级分类措施。

再如,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更主动一些。面对侵权信息的伤害,有的企业沉默不语,等于是对违法者的迁就;有的企业应对方法不当,反而让自己在负面舆论漩涡中越陷越深。当然,企业要遵守合法经营的底线,在这个基础上,面对网民合理的监督建议等,不妨试着吸收采纳;而对于他人的诬陷、抹黑等,要探索建立有效的危机处理机制,主动澄清事实,采用理性客观的方式与公众沟通,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网络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网络环境清朗了,企业和企业家免受侵权信息乱象的伤害,才能一心一意谋发展,从而激发整个社会的创新活力。

来源:浙江宣传  作者:之江轩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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