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再旧,消防设施也得管用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3-28 09:29   

最近,浙江日报“一线调查”栏目刊发聚焦鹿城区一些老旧小区消火栓不出水、处于瘫痪状态现象的报道,引发不少地方老旧小区居民的共鸣。随后,记者走访发现,当地一些7层以上楼房原有的消火栓不少已经老化、废弃,而新装的部分消防软管卷盘,因缺乏维护和检修,也开始出现老化生锈现象。

老旧小区消防设施老化并非某地特有。此前各地媒体都曾报道过类似情况,因此酿成的悲剧也时有发生。今年1月贵阳一起火情中,消防员在救援过程中发现消防栓因水带接口缺失无法正常使用,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儿子一夜白头,发视频泣诉,闻者无不悲戚。老旧小区的消防设施失灵问题,也不仅限于消火栓。记者在省内其他城市还发现一些老旧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法与外界联动、地下室防火卷帘因维保不到位无法使用、地下室疏散指示标识损坏之类的问题。

消防设施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常维护不到位,一旦出事就是大事,无论怎样补救,都救不回逝去的生命。所以我们常说,宁可备而不用,不能用时无备。

论及老旧小区消防设施陈旧失灵等问题的缘由,相关部门总结了三方面困难,可以一窥老旧小区共同的窘境:首先是因为缺少物业维修资金;其次是老旧小区量大面广,财政保障力度有限;第三是老旧小区居住人员以老人和外来人员为主,其消防安全意识相对淡薄,消防知识欠缺。说的都是大实话,却不足以构成漠视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问题的理由。相反,老旧小区正因为特殊的住户构成,反而应该成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区域。

住人的地方火灾伤亡比例高,理应加大消防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2012年至2021年,全国共发生居住场所火灾132.4万起,造成11634人遇难,直接财产损失77.7亿元。从近几年统计数据来看,居住场所火灾起数占全部火灾数的30%到45%,但居住场所火灾死亡人数占总火灾死亡人数的70%左右。换言之,居住场所的消防投入对保护生命财产极其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而请物业的钱是业主掏的,物业受到当地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这三个主体相互配合、同心协力,方能治理老旧小区消防设施不管用的“老大难”问题。

我们常说,每个人都是自身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但是在对南京“2·23”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的分析中,有消防专家提出了一个专业观点——人防不如技防。这一观点强调了消防设施的重要性。目前来看,我们对消防硬件的维护监管、对消防安全体系的完善还有短板,人防技防都得加强。老旧小区虽旧,但消防设施不能旧。再旧的小区,消防设施也得新、得能用、得有人管。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张萍  编辑:陈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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