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日前在宁夏调研时强调,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河北邯郸13岁中学生遇害一案持续引发关注。据官方通报,3月10日,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3月11日,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月18日,警方表示,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由于该案系未成年人犯罪,犯罪嫌疑人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一些恶性案件对被害人和社会造成严重伤害。司法机关坚持依法惩戒和教育挽救相结合,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7万人,不捕3.8万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9.7万人,其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约1万人。
顺应形势变化,立法机关于2020年12月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降到12岁,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已经三年多时间。其间,是否有年满12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追究的案件,未见有公开信息披露。当有符合法律适用条件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发生,激活立法条款,用足、用好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法律武器,就是必须要做的。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综合治理,法律制裁只是诸多治理手段之一。但不可否认的是,法律制裁不仅不可或缺,而且在诸多手段中处于核心地位,是教育等其他手段更好发挥功效的前提。
全国网友都期待这起事件的处理能够给社会带来正义和公平,网友的期待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众的情绪和关注。一旦如此恶性案件得不到法律追究,立法条款被虚置,对于有潜在犯罪倾向的未成年人,是一种负面导向。最高检的表态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必要。
邯郸案件被害人只有13岁,生命戛然而止,令人痛惜。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正义应得到伸张。同时,追究犯罪,可以有效震慑潜在违法犯罪未成年人,避免公民、社会受到更多、更大伤害。
前段时间,电影《第二十条》热映,司法机关通过个案激活刑法正当防卫条款,引发公众热议。正如电影中女检察官说的那样,“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讲,更是如此。“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携手各方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