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企业和员工共富机制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10-25 07:08   

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成效受到普遍关注。二十大报告也强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

近日,台州市下发《台州市上市公司技术工人股权激励改革方案(试行)》,旨在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台州板块”优势,按照“政府鼓励、企业申报、试点先行”的原则,积极引导上市公司对技术工人进行股权激励,使更多技术工人从“打工者”变为“合伙人”,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台州样本。

传统企业管理中,员工付出劳动,企业发放薪水。虽然企业也有各自的激励机制和晋升路径,但对多数员工而言,激励作用较为有限。在推动共同富裕背景下,如何激励员工共同做大“蛋糕”,同时提高员工收入?这需要在企业和员工价值联系机制上进行创新。台州对技术工人进行股权激励的尝试,具有探索性价值。

股权激励无非就是两件事情:改变员工角色,使“打工者”变“合伙人”,打开员工收入上升通道;凝聚员工智慧,激发员工创新的内生动力,拓展企业发展前景。合伙人或者股东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必然会促进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为企业创造更高利润,进而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浙江肩负着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使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使“打工者”变为“合伙人”,是技术工人“扩中”改革的一种尝试,也为企业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实现机制。

据报道,2019年以来,台州市享受股权激励的技术工人已达1250人。比如,作为浙江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首批试点企业——拓卡奔马机电科技有限公司,5年前就创新推出普惠性持股激励政策。通过股权激励,公司1100多名员工已有将近一半人持股,一线员工年平均工资近11万元。由于个人的发展跟企业的发展牢牢地捆绑在一起,随着企业发展,技工个人也得到成长,他们的收入也在不断提高。

围绕技术工人这一重点人群,通过构建“以技能竞赛提高收入,以素质提升创造财富”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评价体系,打好“扩中”组合拳,让一线技术工人的创新创造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相融合,明显提高了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这种探索,也可为全国其他地区和企业提供有益借鉴。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丁慎毅  编辑:郑海云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