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秋假连着中秋国庆休13天系谣言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9-04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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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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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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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六)编造虚假信息,伪造原创属性,标注不实信息来源,歪曲事实真相,误导社会公众。

(原标题:网传“贵州秋假连着中秋国庆连休13天?”辟谣→)
来源:贵州辟谣  作者: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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