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61亿余元!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龙翔被判死缓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8-11 19:40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龙翔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内幕交易罪。龙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情节严重,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鉴于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事实,贪污罪系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其受贿、贪污所得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所犯贪污罪可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龙翔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龙翔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共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原标题:受贿2.61亿余元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龙翔一审被判死缓)
来源:央视新闻  作者: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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