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店内逗猫被咬伤,责任谁来担?法院判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8-01 07:58   

软萌可爱的小猫小狗,总能吸引不少小孩驻足围观、伸手逗玩。但家养宠物看似温顺无害,一旦被惊扰,很可能应激伤人。这个时候责任该如何划分?前不久,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被咬伤小孩的家长和宠物的主人都认为对方有过错,那么法院又是如何判决的呢?

事情发生在去年10月20日,当天男孩小安放学后路过学校附近的文具店,看到店主饲养的小猫十分可爱,就跑过去逗玩。小猫见到生人躲到了桌底下,小安伸手将猫从桌底抱出,放在塑料筐里继续逗弄玩耍,身旁两名同学见状也围了过来。在此期间,小猫受到惊扰、产生应激反应,突然将小安的手指咬伤。感受到疼痛的小安只好放下小猫回了家。

发现孩子的手指出血后,小安的家长第一时间带他前往疾控中心进行消毒处理,并接种了狂犬病疫苗。随后还前往文具店了解事发时的情况,猫咪饲养人也就是店主叶某表示,孩子们逗猫时,他正忙于接待顾客,并没有注意到具体情形,所以也没顾上劝阻、制止。

在交谈中了解到,咬人的小猫自饲养后从未注射过疫苗,这让小安的母亲心里更加忧心。在小安被咬伤后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小安先后接种了五针疫苗,共计产生医疗费2058元。为此小安的母亲找到店主叶某,希望对方也能承担一部分,但遭到了叶某果断拒绝,小安的母亲当即报了警。

责任划分起争议

调解不成家长诉至法院

小安的母亲和店主叶某各执一词,互不退让。在民警现场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当地社区负责人对这一纠纷又进行了多次调解。

调解过程中,小安的母亲表示,他们对小安的安全教育有疏忽,难辞其咎。但店主叶某作为宠物主人,没有看管约束好小猫、没有给小猫注射疫苗,也有责任。于是小安母亲提出,孩子接种狂犬病疫苗产生的2058元医疗费,双方应各自承担一半。

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 朱晟杰:店主态度比较强硬,他始终认为自己仅负其中一定的责任,他认为被猫咬伤,主要还是孩子故意去挑逗他养的猫咪,所以说现场一度陷入了僵局。

经过社区的多次调解,叶某最终勉强同意赔偿小安400元医药费。对此小安母亲无法接受,她认为事发时叶某没有及时劝阻、制止孩子可能致险的逗猫行为,且从咬人事件发生后,叶某没有对小猫采取任何管束行为。叶某的文具店顾客主要是周边的学生,小猫一直处于放养状态,妨碍他人生活,损害公共秩序。为此,小安母亲一纸诉状将叶某告到了法院。

(原标题:孩子店内逗猫被咬伤,责任谁来担?法院判了)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总台记者 程琴 徐之昊 王若璐 胡哲源 孙丽鹏  编辑:陈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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