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整治力度!大货车超限超载被追刑责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6-26 07:37   

货车超限超载有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尽管这些年交通部门一直在加大整治力度,但货车超限超载仍然屡禁不止。

近日,北京市就对一起因超限超载引发的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涉事人员构成了危险作业罪。

今年3月10日凌晨,一辆重型货车在超限超载状态下行驶时,追尾了一辆油罐车,导致油罐车柴油泄漏。泄漏的柴油发生燃烧后,导致油罐车、涉事货车及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货车被烧毁,周边林木损毁,林地土壤遭到严重污染。经交通执法部门核查,这辆涉事货车限重为49吨,而事发时它的实际车货总质量达140吨。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刘珍君:犯罪行为人马某是大货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在2022年到2025年期间,他多次雇佣司机超载运输砂石料。另外两名行为人张某和王某,明知被告人在超载运输的情况下,仍然为马某提供了砂石料和储存砂石料的场地,从而构成了共同犯罪。

法院审理认定,这起事故中,马某、张某、王某均构成危险作业罪。

依托“行刑衔接”全链条打击超限超载

长期以来,对于超限超载的治理多流于行政处罚。专家认为此次司法机关依托“行刑衔接”机制,准确适用刑法关于危险作业罪的规定,将刑事打击的“利剑”前移至生产作业的源头治理,这点非常重要。

在这起案件中,交通部门调查发现,被告人马某公司的车辆曾多次因为违法运输,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并责令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但公司仍不改正,放任车辆违规上路。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刘珍君:在以往的司法实践当中,很多货物的运输者、从业人员往往有一个误区或者侥幸心理。他们一直以为这种行为顶多受到罚款扣分等行政处罚,但是他没有想到,从行政处罚到刑事处罚实际上只有一步之遥。

这起案件对实际控制人、土地经营人、货主一并追究刑事责任,实现了从“末端驾驶”到“源头组织”的全链条打击。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裴洪辉:这次处罚大家能看到,货物的所有人、装载点的实际控制人、货物运输的负责人都能够纳入到刑事打击的范围之内,起到一个十分重要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原标题:加大整治力度!大货车超限超载被追刑责)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  编辑:陈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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