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交警核查得知,事故的发生,是由于驾驶人黄某长期作息失衡,身体处于持续疲惫状态。黄某每日凌晨4点出车,直至夜间10点才收工,休息时间零散匮乏,睡眠得不到保障。此次事发时连续驾驶时长未到4小时,但日积月累的身体疲劳,已然构成极高行车风险。高速交警对其开展严厉安全教育警示,并依法完成事故责任认定。

河北省交管总队高速七支队民警 张井松:长途行车易疲劳,困倦开车风险高。法律要求连续驾驶不超4小时,每次休息不少于20分钟;但更要记牢:疲劳不分时长,透支不能硬撑。出车前务必睡足、不熬夜、不赶路、不侥幸,别让一次硬撑,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