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类禁售、10条要求,直播电商“红线”亮起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3-21 15:40   

人民网讯 《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明确13类禁售食品、10条直播要求。

直播间带货良莠不齐一直备受诟病,部分直播间沦为“三无产品”的集散地,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改头换面流入餐桌;虚假宣传屡见不鲜,“源头好货”“家人专享”“亏本清仓”等话术泛滥,刻意混淆信息、误导消费,消费者苦不堪言、怨声载道。但同时,相关法规制度尚不健全。

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这个《规定》就是要加强对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严格监管,进一步压紧压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各相关主体的责任,从规范经营行为、强化监管措施、细化处罚标准等方面作出规定。

这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兜底,更是对直播电商行业的一次刮骨疗毒。直播间可以有美颜滤镜,但食品质量不能“过滤”;主播可以有个性化表达,但对产品的描述不能失真。无论“店播”还是“达播”,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义务都必须“时刻在线”,没有例外。

现实中,商家往往躲在主播身后,产品质量出了问题,消费者甚至找不到投诉对象。《规定》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必须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再也不能当“隐身人”。实体店在食品安全方面遵守的基本规范,直播间同样必须完整执行,不能打折扣。

平台作为直播活动的承办者,拥有规则制定权和流量分配权,是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关键,绝不能当“甩手掌柜”。《规定》从全链条审核、风险管控、内部管理、违法处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举措,对平台提出刚性要求。直播间里的人、货、事出了问题,平台必须管,该用重拳就不能“痒痒挠”,推动平台责任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筑牢安全防线。

直播带货的进阶历程早已证明,“以表演换流量”是死胡同。《规定》实施只是开始,后续更要落地有声、长牙带电,清理坑蒙拐骗“害群之马”,让真正的好产品、好主播、好商家脱颖而出。

(原标题:13类禁售、10条要求,直播电商“红线”亮起)
来源:人民网  作者:任网平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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