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27亿余元!吴存荣,无期徒刑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3-20 17:50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存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吴存荣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存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存荣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原标题:受贿1.27亿余元!吴存荣,无期徒刑)
来源:央视新闻  作者: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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