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忘记1月1日14岁就可以拘留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1-14 16:45   

光明网综合 记者从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获悉,1月3日,湛江3名15岁少年因持械追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13天。

这是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以来,湛江首例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的案件。

经查,1月3日凌晨3时许,李某、吴某、彭某(均为15周岁)途经湛江市霞山区某路段时,持械追打他人,造成受害人轻微伤,涉嫌寻衅滋事。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区分局快速处置,于案发当天21时许将3名嫌疑人全部抓获。目前,3人已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湛江公安公布的视频显示,被抓后,彭某表示:“我忘记1月1日14岁就可以拘留了。”

(原标题:“我忘记1月1日14岁就可以拘留了”)
来源:光明网  作者: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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