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
被打一拳后还手构成正当防卫还是相互斗殴?二者如何区分?正当防卫与相互斗殴具有相似的外在表现,但二者属性存在根本不同。正当防卫是“正对不正”,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具有被动性和防卫性。相互斗殴是“不正对不正”,双方都是为了侵害对方,具有主动性和攻击性。
认定构成正当防卫须满足以下条件:
1. 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2.时间条件。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3.主观条件。行为人必须有正当防卫的意图。
4.对象条件。行为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
5.限度条件。行为人采取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具有外观上的相似性,准确区分两者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即应综合考虑案件发生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来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门面相邻的两人在相处中难免有摩擦,应依法理性和平解决,切莫动手。在对方先动手的情况下,应保持冷静,及时躲避、离开现场并报警求助。只有面临现实紧迫的不法侵害,才能采取正当防卫手段,切勿冲动以暴制暴引发事态升级。